节能评估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1、签订节能评估合同;
2、组建节能评估工作小组;
3、充分研究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制定节能评估计划收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核查、分析、诊断和评估;
4、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工艺、技术、设备等有关能源利用、计量、管理的内容进行节能评估,重点关注节能篇(章)作出初步的评估意见;
5、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初稿;
6、邀请发改部门,评审单位组织对节能评估报告书初稿进行评审;
7、根据发改及审查意见进行,形成节能评估报告书修订稿;
8、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编制完成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出具评审意见;
9、建设单位向当地(局)提出对项目的节能审查请示;
10、建设单位带上《节能评估报告书(修订版)》、《节能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以及节能审查请示到当地发改部门政务窗口提交资料,等待节能批复下发。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投资项目不得通过审批,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节能审查第七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吨标准煤;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含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进行节能审查。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以及国家明确不需单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中的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单进行节能审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颁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转发你们,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令第673号)、《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江西省实施<中华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有关要求,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节能评估前期准备,收集项目相关资料
收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用能方面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①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如建设单位名称、性质、、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等。
② 项目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包括位于或接近的主要交通线)、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改、扩建项目原项目的基本情况,改、扩建项目的评估范围等。
③ 项目用能情况,如项目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选择,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等的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改、扩建项目原项目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④ 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区属及其主要特征,如年平均气温(冷月和热月)、制冷度日数、采暖度日数、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日照率等。
⑤ 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概况,如经济发展现状、节能目标、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重点耗能企业分布及其能源供应消费特点、交通运输概况等。当现有资料无法完整准确反映项目概况时,可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和测试。现状调查中,对与节能评估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如能源供应、消费、加工转换和运输等),收集信息应全面详细,并尽可能提供定量数据和图表。如需采用类析法,应按上述要求全面获取类比工程相关信息。
节能审查部门应自受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8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8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情况的项目,经节能审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8个工作日。节能报告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时限内。第十五条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强化投资项目低碳减碳全过程
按照上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审查事项相对后置的设想,项目碳评报告书以及低碳发展主管部门对项目碳评报告的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但应当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审批事项,也应作为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未经碳评或未通过低碳发展主管部门碳评审查的投资项目,门或有关行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有关金融机构不得发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特别是,项目节能或减碳相关工程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和投入运行,未履行前期碳评审批手续,或相关节能或减碳工程设施未同步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建立健全违反碳评制度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未履行碳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未达到节能或减碳相关要求的高耗能高碳排放的投资项目,要根据情况追究有关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和主要经办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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