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商,因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国内采购采购原材料或成品,再销售给国内工厂或企业。因为报关方式不同,需要一个保税仓库暂存,再根据需要进行配送。故在深圳出口加工区设立配送中心。
减、免税货物,是指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进口时准予减征和免征关税(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
可以进保税仓货物 1,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3,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4,转口货物; 5,供应**航行船舶和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外商暂存货物;
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 (1)保税仓库申请对保税仓储货物进行改变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 单加工,须事先填制《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申请表》向主管海关提出。 (2)主管海关审核后,在《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审核表》“海关审核意见”栏批注是否准予开展简单加工业务的意见,并签发给企业。 (3)保税仓库须在对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审核表》加注加工情况,交回主管海关。
保税区储存。配送中的储存有储备及暂存两种形态。 1、配送储备是按一定时期的配送经营要求,形成的对配送的资源保证。这种类型的储备数量较大,储备结构也较完善,视货源及到货情况,可以有计划地确定周转储备及保险储备结构及数量。配送的储备保证有时在配送中心附近单设库解决。 2、另一种储存形态是暂存,是具体执行日配送时,按分拣配货要求,在理货场地所做的少量储存准备。由于总体储存效益取决于储存总量,所以,这部分暂存数量只会对工作方便与否造成影响,而不会影响储存的总效益,因而在数量上控制并不严格。 3、还有另一种形式的暂存,即是分拣、配货之后,形成的发送货载的暂存,这个暂存主要是调节配货与送货的节奏,暂存时间不长。
保税区:区外企业将货物直接卖给保税区企业,由保税区企业出口后退税。如果区外企业将货物卖给外商,而外商将货物暂存在保税区仓储企业,区外企业待货物出口后凭报关单和离境清单退税。
公司成立于2014年,座落于深圳坪山新区出口加工区内,临近海关,有2万平左右的仓储基地,20多人的报关物流团队一体化操作,经5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业内企业。公司业务围绕保税区展开; 主营:保税区一日游、转厂、保税区货物进出口报关报检、保税区仓库配送、出口货物退运、红酒食品进出口清关等多种业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