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是由认可监督管理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电池系统按照8.2.14进行过充电保护试验,试验应在20摄氏度的环境温度或更高温度下进行;按照电池系统厂家退件的正常操作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正常工作范围的中间部分,只要直言对象能够正常运行即可。在试验开始时影响试验对象功能并与试验结果相关的所有保护设备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于充电的所有相关接触器应闭合。外部充电设备应连接到试验对象的主端子。外部充电设备的充电控制限制应禁用。试验对象应由外部充电设备在电池系统制造商许可的用时短的充电策略下进行充电。如遇到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或发出终止充电电流信号;再或是过充保护控制未起作用结束试验。试验后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gbt38031.8.2.5进行湿热循环实验时,按照GB/T2423.4执行Db。其中温度是60℃或更高温度(制造商要求),循环五次。要求试验后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碎或者起炸现象。试验后30 min 之内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Ω / V 。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gbt38031.8.2.3进行以下模拟碰撞试验:
1. 试验对象为电池包或系统。
2. 按照被测样品的安装位置和GB/T2423.43的要求,将试验对象水平安装在带有支架的台车上。根据被测样品的使用环境给台车施加规定的脉冲,并在表规定的、小容差允许范围内(根据行驶方向为X方向,另一个垂直于行驶方向为Y方向),对于试验对象存在多个安装方向时,参照加速度大的安装方向进行试验。
3. 试验后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h,且被测电池包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按照gbt38031进行热扩散乘员保护分析和验证。电池包或系统在由于单个电池热失控引起热扩散、进而导致乘员舱发生危险之前5 min ,应提供一个热事件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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