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简介及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
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的评价。
公估师一般就职于第三方的公估公司。立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其公估结果被法律认可。
估损师?貌似没怎么听说过,估损都是由保险公司理赔员工估损的。
我们这边,50万以上的赔案才会请公估公司介入.
保险公估公司是否可以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这种问题,应该自己先搜搜。我只回答题干,问题说明自己去搜。
保险公估机构规定第三十条 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保险公司流程:
1、签订协议:签订服务协议
2、见面对接:安排买卖双方见面洽谈对接,洽谈无问题,买卖双方签署收购意向协议;
3、尽职调查:收购方进场对方公司做尽职调查;
4、正式协议:新旧股东正式签署股权协议;
5、股权变更:尽调没问题着手工商,税务,银行,等变更;
6、保监变更:保监局股东,注册地,高管等变更;
7、资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
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在保险经营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保险公司不可能配备门类齐全的所有人员,而且由保险公司自己评估和保险事故,
其性难以使人信服。 于是从事保险事故勘验、、评估的保险公估人应运而生。
所谓保险公估人,是指依法设立的立从事保险事故评估、业务的机构和具有法定的从事保险事故评估、工作的。他们是协助保险理赔的立第三人,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事故评估、服务。
大家对保险公估这个行业比较陌生,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也是非常巨大,所以现在很多机构收购保险公估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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