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砺锋水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坚持“质量、用户至上、科技创新、健康发展”的方针,“务实、质量、服务、进取”的企业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立足河南,面向全国开展跨行业、全产业的技术服务工作,竭诚为客户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目前,公司业务涉及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
已经竣工投产的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是否需要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答:生产建设项目出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如项目投产使用已达两年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如完建在两年以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对于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处罚。
明确安置前期工作水土保持要求。涉及安置的水利建设项目,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应根据安置规划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典型布设,估算投资并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篇章应结合安置相应深度进一步深化水土保持内容。农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程、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复建等安置工程,涉及需要单立项的,应按立项要求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不需单立项的,应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中华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共和国令第39号,2010年12月25日)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原因,主要是我们面临的严峻的环境形势的要求,是保持水土的必须,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将工程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程度尽可能地减小到程度,并有效地促进治理原有水土流失、恢复、改善和美化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河南砺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发展目标:成为一家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的综合性公司。企业经营理念:开拓创新、崇尚科学、质量至上、信誉。企业宗旨:共同发展、互惠双赢。企业精神:团队、敬业、、责任。
砺锋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以全过程工程咨询为主,横跨工程造价、规划设计、风险评估、招投标咨询、企业策划等领域,扎根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多年经验,服务范围涵盖综合经济、建筑、工农业、市政、石化、化工、、教育、水电、通信、生态建设、环境工程等二十多个行业,由谙熟国家政策、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办事程序的人员和咨询、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科学、、客观的研究成果。我司将始终尊崇“信誉、至上,以人为本、谋求共赢“的经营理念,努力扩大其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服务。我们以的本地生态及农业资源优势,积响应国家数字农业、乡村振兴、三农合一及节水灌溉等政策的号召,帮助企业发展“互联网+农业”,致力于企业专项债资金申请,同事,公司还涉及市政绿化、园林、物流运输、水利、环保等项目方案编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