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包括对矿区界线,地表和地下水文资料,废石堆和其他外露物质的理化性质,废石堆和采空区的体积和位置,矿井、断层和不稳定的尾矿场等危险地段的位置进行勘测,并对矿区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根据以上资料,初步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和复垦方案。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矿山土地复垦的发展方向是:推广交替复垦工艺和废石尾矿充填采矿法,做到矿山无废石排放,完善和推广废石周缘堆置法,及时控制环境污染和破坏,研制整地设备。加快复垦速度,因地制宜种植耐性大的优良植物。加速绿化进程,以矿山土地复垦为中心。统筹规划,扩大周国劣质土地的改造,增加耕地和林木覆盖面积,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促进生态环境的自然良性演变 。
投资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终验收。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一是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复垦责任,加强和落实措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做到“新账不欠”。
二是大量的历史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尚未能及时得到复垦,需要明确其复垦主体、资金渠道,规范其复垦管理等,努力争取“旧账快还”。
三是土地复垦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复垦激励措施,在鼓励土地复垦义务人积主动复垦的同时,采取相应鼓励措施吸引地方、社会各方积参与历史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力争实现土地复垦全社会参与。
一是针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复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违法许可,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在验收中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规定了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能聚工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工商总局批准,在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排污许可咨询;水土保持技术咨询;企业能源审计咨询;工程竣工验收咨询;PPP项目咨询;PPP项目报告编制;高新企业申请指导及报告编制;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地质灾害报告、建设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行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能源审计报告编制;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评估报告编制;节能、节水、节地报告编制;扶持项目专项、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复垦、生态资源修复报告编制;绩效评估、业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后评价、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教育信息咨询(培训及办学除外);图文制作;企业事务代理;招标代理;软件代理;市场调查;云计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设计及施工;网站设计及开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项目申请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监测、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研发、转让、推广(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计算机及设备、建材、五金机电、人工智能产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