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货运代理:集装箱代理人依据《进口提货单》、集装箱交付条款和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有关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和租用的规定,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货方、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地点提取重箱,并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将拆空后的集装箱及时交到集装箱代理人的地点,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集装箱货运代理:进口重箱提箱出场的交接
进口重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水路、公路、铁路)承运人应持海关放行的《进口提货单》到集装箱代理人的现场办理处办理集装箱发放手续。
集装箱货运代理:货运代理企业先明确自己到底应不应承担装箱的责任,如果不应承担,就不用把别人的义务揽过来;另外,如果需要委托他人承担,是否已经在合同中摆脱了自己的责任;如果一定要自己承担,是否已经对将要托运的货物积载方式有了足够的重视,对需要了解的情况是否已经了解清楚,应保存证据,如果是托运方告知不清,造成损失,也可抗辩;如果是整箱托运,应当了解是由托运人自己负责装箱、积载;货物积载过程中要规范到位。
集装箱货运代理:为了防止损失,箱公司在提供集装箱时,应对箱体进行检查。通常情况下,海运集装箱的服股期限为十至十五年,但因目前我国没有强制集装箱报废的规定,所以当发现集装箱有严重破损的情况,船公司可将箱体交修箱公司修箱。这也仅是箱公司的附随义务,货主很难要求。而从货代公司的角度来说,在接到货运代理合同之前,如果是实际承运人或船公司提供的箱体,通常很难确定将使用的集装箱是什么状况,也很难以强制的方法要求船公司。这样一来,因集装箱外观破损,可使用年限过长导致的风险就随之而来。我们认为要避免此类风险,货代企业先应在合同中尽量减少对集装箱提供上的义务,如果一定要提供,在实际操作中,要加强对集装箱的核验环节,并保存核验证据;在装货前与箱公司进行沟通与了解;如果需要单签订集装箱租赁合同,应对于箱体质量有明确的约定,以便事后可以追偿。
重庆赐宸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9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集装箱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运(**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人力搬运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除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