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商标异议答辩,为您解决商标注册问题.急速响应,一对一陪伴式服务。
商标评审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商标异议申请:商标申请初步审定公告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对商标局审查结果有异议,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初审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异议期限的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个工作日。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三人参加诉讼。
合众天成在商标确权,商标争议解决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可协助您风险,获得商标权.为您提供商标异议答辩代理服务,免费在线咨询。
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由商标代理人及律师于2007年成立,主要从事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续展等、**、着作权、涉外知识产权等各项知识产权事务。? 合众天成是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福建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共同打造从事知识产权非诉业务到诉讼业务无缝对接的平台。 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原名福州赛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为了提供、、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合作后较为现名。公司拥有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资质,拥有一支化的精英团队,成员多达15人。其中不乏有多年在法院工作经验的退休法官、在知识产权行业执业多年的律师、商标代理人、以及拥有**的**代理人和助理,每个人都具有扎实的理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深厚人脉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