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欧洲(要求)),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 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
欧共体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R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 根据欧盟的电磁兼容(EMC)指令83/336/EEC,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在其对其他产品的干扰性及对外来影响的抗干扰性方面严格符合欧盟法律要求。
除了针对机械之危险,欧盟制定了89/392机械指令外:为了调合欧洲联盟各会员国有关电磁干扰的容许水准,欧盟理事会于1989年5月3日公布了各会员国间关于电磁兼容性相关法律之调合—电磁兼容指令 89/336EEC,简称EMC指令,其后经92/31/EEC,93/68/EEC二次修订。
GPSD:( 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一般产品安全指令。2006年7月22日,欧盟会发布第2001/95/EC号指令(一般产品安全指令)的标准清单,取代以前公布的所有标准清单,有关标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按欧盟会指示制定的,涉及运动设备、童装、奶嘴、打火机、自行车、家具(包括折叠床)等产品。根据一般产品安全指令规定,生产商有责任确保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均属安全。这项规定适用于在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向消费者供应的一切产品。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
当产品通过 CE认证 后,制造商可在自己的产品上贴 CE认证 标志,表明自己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但是在标识上如果粘贴不规范,流入欧洲市场,就会受到欧盟的处罚,CE标识使用时,应当产品通过CE认证后,制造商可在自己的产品上贴CE认证标志,表明自己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但是在标识上如果粘贴不规范,流入欧洲市场,就会受到欧盟的处罚。
深圳市环测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Shenzhen CTB testing technology Co., LTD,英文简称“CTB” )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及电器产品安全(LVD)、电磁兼容(EMC)、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分析测试和认证(RoHS、REACH、卤素和偶氮)以及无线电通讯认证测试机构。 中心目前拥有齐全的Safty、EMC、R&TTE、ROHS检测实验室。本实验室是严格按照ISO/IEC17025与EN45001国际实验室管理规范组织建立,且遵循“科学、、准确、”的服务宗旨。目前已获得众多国际认证机构的授权认可,包括:德国莱茵(TUV),美国UL,美国联邦通讯会(FCC)及加拿大IC、澳洲CTICK等,国内方面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威凯等国家实验室有着良好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