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素(Halogen)
联合产业指南(JIG 101)
壬基(苯)酚(NP)
多环芳香烃化合物(PAHs)
全氟辛酸铵(PFOA)
(PFOS)
四溴双酚-A(TBBP-A)
VOCs
2006年2月28日,中华、中华国家发展和改革会、中华、中华、中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令[第39号],正式公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同原RoHS指令相比,RoHS2.0的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为控制电子电气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2003年2月,欧盟颁布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禁用6类有害物质。初版本为欧盟电子电器指令2002/95/EC指令,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自2011年6月8日起,2002/95/EC正式被2011/65/EU指令(RoHS2.0)取代。
欧盟于2011年7月1日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2011/65/EU(RoHS2.0),该指令于发布之日起第20天正式生效。指令规定,欧盟各成员国须在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内容转换成本国法规,原RoHS指令(2002/95/EC)被废止,这意味着新的RoHS指令从2013年1月3日全面实施。销往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需要尽快符合新RoHS指令的要求,相关企业该如何应对呢?鉴于此,本文将深度剖析RoHS2.0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这跟材料组成和材料成型过程有关:
(1)金属材料在冶炼过程中经历的温度一般500度以上,在这过程中有机物:、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基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基本上都完全挥发或完全燃烧,所以金属不会含有这些物质,因此只要做铅、镉、汞和六价铬这4项。
(2)非金属材料本身大部份来源于石油,本身含有这些物质的可能性很高,再加上加工温度比较低,这些物质也不可能在成型过程去除。即使有些非金属经历高温,但由于其多孔、碳化、交连等结构也会存在吸附这些物质,使其难以挥发,风险比较高,因此这10项都要做。
另外,如果买家要求做10项,也是需要做的。因为现在很多金属加工过程会加入一些助剂如冷轧液、切削液、模具油液和防锈油等,这些物质也可能会引起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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