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翌咨询凭借在法律法规、技术研发、质量体系、生产运营、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和备案申报等方面汇聚的强大人才资源,已经为数百家商和加工厂提供了进口或国产产品备案、注册以及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服务,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
境内责任人在申报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前,应当通过备案系统报送以下资料进行用户注册:
(一)加盖境内责任人公章、并由其负责人签字的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
(二)生产企业对境内责任人的授权书及其公,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翻译件与原件一致进行公证;
(三)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
系统审核通过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至本办事指南中纸质备案资料接收地址领取备案系统用户名称和初始密码。
网上备案申请:
进口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国家药品政务,“网上办事”栏目,通过“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进口。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进口非化妆品备案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网上接收
电子版备案资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接收。境内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事指南附录2的规定办理备案系统用户名注册,领取备案系统用户名称和初始密码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提交电子备案资料。
2、窗口接收
纸质备案资料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接收。
接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窗口,或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底层综合服务大厅
(二)接收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审批中的可以继续原来的流程,亦可以撤回,按新规定申报
2018年11月10日前申报行政许可且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进口非用途,申报单位可在2018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回原行政许可申请,后续由境内责任人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备案进口。逾期未撤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原程序继续开展技术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纸质版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2018年11月10日前申请进口非用途行政许可尚未**批件的产品,后续可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未获批准的除外。
慧翌技术是由行业退休人员联合器械、化妆品、食品行业内的厂长、质量负责人、研发人员共同成立的,是一家专注于药化行业的咨询公司。 公司凭借在法律法规、技术研发、质量体系、生产运营、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和备案申报等方面汇聚的强大人才资源,已经为数百家商和加工厂提供了进口或国产产品备案、注册、工厂设计、净化装修、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方面的申请服务,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公司总部位于中国上海,并在北京、广州、杭州、济南和海口设立了分部。 慧翌技术,期待与您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