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进口乳品报检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1、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2、经我国确认的国外卫生证书; 3、非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口时提交的检测报告和报检单的复印件,以及对应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的检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进口乳品安全卫生项目(包括致病菌、污染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被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不合格,再次进口时,连续5批次(指5个不同生产批或生产日期)提供相应牛奶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之前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连续5批次未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再次进口时提供相应牛奶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检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检局要求检测的项目列表在总局网上公布。 4、进口预包装乳品,应当提供中文标签样张及标签备案号; 5、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6、进口尚无牛奶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7、涉及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进口乳制品国外需要提供的文件清单: 1、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2、卫生证/Certificate of Health 3、检验检疫/CERTIFICATE OF SANITARY 4、合同/CONTRACT 5、INVOICE 6、箱单/PACKING LIST 7、生产日期/BOTTLING DATE 8、中外文标签扫描件/FOREIGN LABEL 9、提单/BL OF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