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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进行税收筹划
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按照对股权投资不征税、(金融商品)转让增值部分征税的税制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53号,以下称53号公告)按照限售股的形成原因,明确了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原则。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原则,针对53号公告规定的买入价**纳税人**限售股实际成本的情形,公告进一步明确,按照53号公告确定的买入价**该单位**限售股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
举例说明:A公司投资B公司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20元/股,后续B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A公司在持有B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卖出价为40元/股。如果上市发行价为30元/股,则A公司转让B公司限售股按照卖出价减发行价的余额10元/股(=40-30)计算缴纳;如果上市发行价为10元/股,则A公司转让B公司限售股按照卖出价减实际成本价的余额20元/股(=40-20)计算缴纳。
【税收筹划】“小规模”按季申报,别忽视会计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6号)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缴纳、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度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的会计是如何处理呢?
例:某小规模纳税人是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10%,2016年季度销售收入合计为8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1月销售收入为5万元,2月销售收入为2万元,3月销售收入为1万元,如何申报?(暂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照《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和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下同)
一、按月申报的会计处理
1月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 1500
2月会计处理:
(1)缴纳上月计提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2)借:应收账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600
(3)减免税额转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6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
3月会计处理:
(1)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300
(2)减免税额转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二、按季度申报的会计处理
1月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 1500
2月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600
3月会计处理:
(1)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300
(2)3月末,计算本季度销售收入是否达到免征条件,如果达到免征条件时,将有关应交转入营业外收入。分录如下:
借: 应交税费——应交 1500
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600
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额) 300
贷:营业外收入 2400
(3)季度末计算企业所得税2000元(80000×10%×25%)。
借:所得税费用 2000
贷:应交税费——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0
如果按月申报,1月缴纳1500元,2月免征600元,3月免征300元;季度合计缴纳1500元,免征合计900元。
如果按季度申报,缴纳为零,免征合计2400元。可见,按月申报比按季度申报出现多缴1500元。
因此,按季度申报时,每月只做计提的会计处理,不做缴纳或免征的会计处理,季度末合并计算销售额,如果达到免征条件时就将计提的合计转入营业外收入,如果不符合免征条件时,按季度合并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
支招|利用小规模企业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小规模纳税人现有的优惠政策:(一)2月25日晚间,会议确定,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4月3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文*24号文件,将小规模企业减免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利润100万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其所得税按照5%征收;利润3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上部分按照5%征收,100万-300万部分按照10%征收。
(三)、小规模企业每月10万元(季度计算,每季度30万)内即可享受免税政策。
(四)、小微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清缴期延长至2021年征收。
新政实施后,到底是选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给你一次纳税筹划的机会来了!
财税〔2018〕33号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目的是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政策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在这之前,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工业50万,商业80万,服务业500万。
我国现行纳税人根据年应征销售额是否**过规定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实行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管理制度。简单的说,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算,而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的是简易计税,直接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来算,不涉及进项抵扣的问题。
存在分类就存在选择的问题,除了达到标准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外,这些情况也让纳税人有了一些思考和自主选择。
1、没达到标准,但是希望公司发展、做大,以后可以在招标时有优势,日后与大型公司做生意,也想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特别是和一些大型国企合作。对方往往要求你提供专票,虽然小规模也可以,但是有时候别人就是感觉拿到你3%的专票吃亏了「很无语」,虽然不含税都是一样的。
2、没有达到标准,但是公司购进原材料都能**合法抵扣凭证,而且公司毛利本身低,如果测算按照一般纳税人来算,实际税负(实际缴纳/销售收入)完全可能小于3%,这种情况下,纳税人也会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3、相反,如果经过税负测算,有行业达不到3%,自然就有行业长期**过3%,那么这类企业,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更多愿意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4、有些企业因为行业特殊,经营成本中本身就有很多无法**合法的扣税凭证,比如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行业,人工成本本身无法**进项税,也不愿意成为一般纳税人。
5、还有一些行业上游供应商基本是个人。个人只能提供税务局的普通,无法抵扣进项,但是企业对外就要开具适用税率的,这样税负就会很高。这类企业也会情愿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到底是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这个是一个综合考虑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因素决定,有些纳税人,虽然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税负会上升,但是为了拿到较好的订单,为了和较大型的企业合作,他们也会主动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
有些企业虽然偶尔有个大订单,但是长期都是月销售额达不到3万,或者季度达不到9万这种,他能享受的小微企业免征的政策,如果就因为这个大订单让其成为了一般纳税人,他觉得是不划算的。
为了不成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也会做很多筹划,比如成立多个公司,分散营业额等等。
不管根据自己企业情况较终怎样选择,新政策出来后,纳税人还需要特别注意下面这些点:
1、按照《*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这类纳税人,请根据自己情况尽快筹划,看是否需要申请转回成为小规模,目前看来,18年后是否还能转回还不一定。
2、没有达到标准的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是否能转回,按照文件来看应该是不可以的,而且个人觉得自愿的首先也没有什么意愿转回,而且如果都可以自由转换,也会导致混乱「不是你今天想转就转,明天想转回就转回」。
3、不是说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不用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了,你就不需要了,很多纳税人就是这种思维,说我采购都是白条,可以节约成本,我也不用抵扣进项税,但是你还要考虑企业所得税,这可是25%,没有这块损失较大。
4、提高标准到500万,但是可能还是有企业会达到标准不愿意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要为了规避成为一般纳税人就隐匿收入。你可以采取一定的筹划措施,比如成立多家公司分散经营,还比如成立两家公司,一家小规模,一家一般纳税人,分开来筹划进行相应的业务。但是记住隐匿收入肯定是不可取的。
5、不要被强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觉得进项税少又去买发票抵扣进项税,现在能暂时顺利抵扣掉的,基本都是真票虚开,这种都会秋后算账的,得不偿失。如果确实进项确实长期少,建议本次符合条件的就申请转回成为小规模或者进行一些靠谱的筹划。
6、不要觉得是小规模就失去了开的,目前小规模需要主要是去税务局,下图的行业可以申请自行开具,和客户合作也可以开,但是由于税率不同,那么在报价上需要考虑,才能获得价格优势。
会计要多了解和熟悉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及时了解和熟悉国家的税收法规政策,这样才能较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建议,也能在风险把控上较加准确。
很多事项不一定非要让会计本人去解决掉,但是至少你作为财务应该知晓政策,知晓风险点,提出你的一些建议,把风险点提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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