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票是双务合同即当票是表明典当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享有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这些义务通常除部分记载在格式当票的简明条款中,还附加在当票的文字告知中。如马来西亚《1972年当商法令》规定的法定当票中,要求在当票背面印剧一项通知共计6条内容,包括当户典当后必须持有当票,当息、当期、当和绝当处理如何支付和操作等。原国家经贸委《典当行管理办法》第27条中也规定:当票的内容应当包括当户须知,当户须知“应当载明典当行和当户的、义务”。
市场定位不同的的委托人、供给方;拍卖行则是下游企业,是拍卖标的的受托人、需求方的购买中介。典当行参与拍卖活动,但本身并不拍卖,不是拍卖的经营主体;而拍卖行参与拍卖活动,本身从事拍卖,属于拍卖的法定经营主体。第二节典当行的性质首身分是图典当行与典当业所谓典当行的性质,就是指典当行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机构属性和行业定位问题,即典当行属于什么性质的机构、进而应当归并于什么类型的行业。众所周知,行业划分可以有多种标准,但基本的依据应当看一个行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即行业的差异在于经营对象的不同。另一方面,每行业都有与之相匹配的经营机构,即行业载体,或称经营主体。从这点上说,行业表明“干什么”,属于业种;而机构表明怎样干”,属于业态。
从历史角度看,典当业是金融业世界各国的历史普遍了这一些。在历史上,人类社会很早就出现了信用活动,即借贷行为,但当时只是实物借贷而非借贷。如原始社会中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开始出现两极分化,富人积累起较多的财产,而则逐渐陷于贫困,并被追向富人借货种子、工具、牲畜等,用日后的产品加以清偿。进入阶级社会产生之后,人们相互之间的信用活动又出现了借货的形式,形成世界古代原始金融活动。在借贷过程中,既有普通借货,又有;既有不附条件的借货,又有以担保为条件的借贷。其中担保又包括抵押和质押等具体形式。如距今3800年的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其在位期间(公元前1792一前1750)曾制定颁布《汉穆拉比法典》。该法典第89条规定:“倘塔木卡以谷或银出贷,定有,则每一库鲁(彼可取谷一百卡,以为),倘货与白银,定有,则每一含客勒之银彼可取六分之一含客勒又六塞,以为。”这里的“塔木卡”指大商人;每库鲁为30卡,故谷利为33%:每舍客勒为180塞,故银利为20%。另如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公元前626一前539),的大商人埃吉贝家族经常从事银钱借货活动。一次,其业务代理人曾以一块土地作抵押货出1明那又15会客勒银子古希腊的古典时代(公元前5一前4世纪中叶),由于币制混乱,各国五花八门,于是古希腊的钱币兑换商应运而生。对此,法国学者让·里瓦尔写道:“起初,钱币兑换商只是满足于在古希腊广场或市场上安一张桌子摆摊营业,因面他们被称为“摆摊桌的钱币兑换商”(下称摊桌兑换商)。后来,某些兑换商开设了钱币兑换店铺柜台,其中个别兑换商成为非常富有而且很有影响的人物。”这表明,古代金融活动进一步发展,钱币兑换商先是设桌经营,并形成兑换业,接着又开店经营,继面扩大为经营业。如当时在古希的雅典、西具品、底比斯等城邦,都出现了这种店铺或称钱庄。正如让·里瓦尔所说:“他们能够向客户提供各种广泛的服务,如吸收存款、保管珍贵物品、收放信贷和担保(保证)金、请偿、进行钱币兑换和转让提供海事保险、转让正式契约、处理遗产账目、负责公卖等。”至此,人类社会的早期金融机构得以出现,古代金融业一朝问世。更准确地说,吉代社会的担保借贷成为典当业的基础,而包括钱币兑换在内的钱面经营则是银行业的壁始,古代典当业和古代银行业都是古代金融业的组成部分。《大英百科全书)指出:“典当业是已知的人类古老的行业之存在于2000-300年前的中国。古希腊和古罗马也从事典当,并为此制定法规,成为近现代当法规的前身尽管我们还没有关于公元前中国古代典当存在的具体证据,但中国封建社当存在井达却是不争的事实。南北朝时期,体数寺庙中已有借办典当,早期典当机构频见于史料记载。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在进行信用活动的过程中,曾利用官办当销向一些地方的商人融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1992年6月的关于1984年法国银行法》修正案特别规定:只有市政信货银行即典当机构,才是的经授权经营典当的金融机构,并必须接受法国银行一一法兰西银行的从英国来看,该国《1974年消费信贷法》颁布实施后,废除了原有的典当商法,规定典当行是从事消费信货的之一,由英国贸易和工业部公平交易处负责,典当行开业必须向公平交易处申领消费信贷执照,即A类执照,否则便属违法。英国的近邻爱尔兰原颁有《1964年典当商法》,但20世纪90年代末期进行了修正。该修正案认定典当行是批准的消费信贷机构,“应当依《1995年消费信货法》领取货款人执照”。此外,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1989年旧货商和典当商法》、加拿大哥伦比亚省(1996年典当商法》、新加坡1899年《典当商法》、马来西亚(1972年当商法令》等,都规定典当行是消费信货机构,负责发放小额、短款,对社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
天津德盛和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6日,位于天津市红桥区怡闲道明华里南门底商,是经批准、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设立的借款机构。 主要从事质押等相关典当借款业务,注册资金3000万元,营业场所面积100多平方米,并设有绝当品销售展厅。 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等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主要经营业务:黄金(足金990、足金999、足金9999、Au750);铂金(Pt900、Pt950、足铂990、足铂999);钻石(18K碎钻群镶钻饰,钻石戒指、吊坠、耳钉等);彩色宝石(红宝石、蓝宝石、金绿猫眼、祖母绿、坦桑石、碧玺、尖晶石等);有机宝石(珍珠、琥珀、珊瑚等);世界名表(百达翡丽、江诗丹顿、劳力士、欧米茄、卡地亚、浪琴等);翡翠;优质和田玉;高端数码产品(苹果手机,佳能、尼康单反相机,苹果平板电脑等);房产;汽车;红木家具及瓷器字画等典当业务。 公司秉承“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奉行“周人之急、扶人所困”的服务宗旨,公司坚持“典之有理、当之无愧”的核心企业文化。立志成为中小型企业、珠宝商家及个人信赖的应急借款平台。 联系人:潘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