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评估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在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调整公司中:保险中介机构结构包括后三种,对后三种的解释被忽略。通过类比来描述这三者之间的区别可能更直观:代理相当于“卖方的促销”,经纪相当于“买方的购买”,调整相当于在解决买卖双方之间的索赔和争议时的“判断”或“公平平衡”。
全面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要求保险调节员在办理保险业务调整时,要全面考虑与委托业务有关的所有问题,不要遗漏任何东西。办理委托业务时,保险理算师应当逐项记录办理过程,以检查是否考虑了各方面。
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要求,保险调整人员在从事保险调整业务时,应当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保持密切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险调整机构内部人员也应当保持和谐的合作关系。
北京: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天津: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广州: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深圳: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上海地区: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杭州地区: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理赔公司
尽职调查中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目标公司无债权债务纠纷
2.目标公司没有不良银行
3.目标公司没有法庭诉讼
4.拖欠目标公司的工资
5.目标公司不欠税
6.目标公司的主体及经营真实合法
7.目标公司在之前的业务流程中没有进行过集体运行
8.目标公司无处罚记录
9.对目标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科学原理
科学性原则要求,保险调整人员在进行保险调整业务时,必须坚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不能依靠主观臆测得出调整结论。科学性与保险调整业务的特点密切相关。
全面性原则
市场要求保险理算师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知识,还要具备其他相关知识。在处理保险事故时,保险理算师不仅应作为对事故进行性的技术分析,还应作为根据保险合同对事故损失进行合理调整。只有这样,保险理算师的处理结果才能得到保险合同双方的认可。在我国保险市场上,由于调整才刚刚起步,大多数保险理算师仍难以立、完全胜任保险理赔工作,影响了保险理算公司的声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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