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经营过程中,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是多样的。保险公司不可能配备各种人员,保险公司自己评估和保险事故,
它的性很难令人信服。于是,从事保险事故检查、评估的保险评估师应运而生。
所谓保险评估员,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保险事故评估和业务的组织,以及从事保险事故评估和业务的法定组织。他们是协助解决保险索赔的第三方,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为他们提供保险事故评估和服务。
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保险调整人员在处理保险调整业务时,应当秉持公平的立场,对委托人委托的调整事项进行科学的调查、计量和分析,得出的结论。保险评估员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在处理某项评估业务或形成某项评估结论的过程中,不得迎合任何个人或集体的片面要求,也不得喜欢外部影响。
1、 保险评估公司转让流程:
1.确认信息:确认标的物的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签署协议:确认并签署委托协议;
3.尽职调查:收购方在进入现场时对转让方的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法律等;
4.正式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调整和签署没有问题;尽力退还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标的物;
5.股权变动:尽可能进行调整,启动工商、税务、银行等方面的变动;
6.资质变更:资质变更、机构资质变更;
7.资料移交:移交公司所有资料。
北京: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天津: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广州: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深圳: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上海地区: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评估公司
杭州地区:全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理赔公司
全面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要求保险调节员在办理保险业务调整时,要全面考虑与委托业务有关的所有问题,不要遗漏任何东西。办理委托业务时,保险理算师应当逐项记录办理过程,以检查是否考虑了各方面。
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要求,保险调整人员在从事保险调整业务时,应当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保持密切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险调整机构内部人员也应当保持和谐的合作关系。
在再保险活动中,原保险人的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再保险人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以明确自己的责任。一般来说,再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因此在不同的地点进行调查、确定损失和理赔非常不方便,而且成本往往很高。原保险人提供损失报告的原因涉及责任分担问题,他们经常有疑问。此时,立的保险理算师站出来协调各再保险方的利益,限度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国领航(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审批的*从事工商注册、会计服务、年检、股权转让,股权收购,各种审批的代理服务机构。具有多年的工商、税务代理经验,帮您完成“自己当老板”的梦想。为您提供一条安全、、放心、成功之路的捷径。我们是“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为您服务。成为您未来企业发展的合作伙伴。为您提供方便、捷的服务。我们以“诚信、务实”的经营理念,以“**、捷”的服务效果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可为客户解决公司注册时面临的各种疑难问题。我们一直恪守“诚信服务”的宗旨,深得客户的信赖及推崇。公司业务:收购*公司转让北京公司收北京带公司转让北京带公司转让收购高新企业转让全国典当行手偶股收购保险公司转让收购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收购保险代理公司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