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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通过初步审定之后又三个月的异议期,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所以遇见商标异议不要过于慌张,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就可以了。这个时候商标异议答辩就很重要了,直接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而且商标异议的答辩一般都要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且陈述的内容必须要有针对性和有理有据。
商标异议申请:商标申请初步审定公告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对商标局审查结果有异议,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初审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异议期限的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个工作日。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那么商标注册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在这个时候被异议了该如何是好,教大家几个商标注册被异议的答辩角度。
1.抓住重点: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行业不同。这时候,可以提出商标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服务不同,或使用产品不同,消费或服务对象明显不同,因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3.模仿抄袭。有些为了增加异议胜算,会说对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但异议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虚,因此*紧张,申明自己的原创性即可。
4.异议人是否是恶意异议。恶意异议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5.众所周知,一旦初审的商标被他人异议,至少要增加10个月的时间,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如果发现有这种可能性,被异议人一定要拿起法律保护自己。
6.提供有关该商标的一些证据材料。如在答辩书中阐明商标的设计理念和含义、发展历程、说明任何使用商标的地方、销售、纳税申报、广告合同、宣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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