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机构是不可以因为利益而丧失自身的良知,否则就会被消费者们抛弃。正是由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形式,强调其自身的立性、透明度和公平性,因此第三方检测机构很少会遇到法律纠纷。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gbt38031.8.2.7进行热稳定性试验,镍氢电池包或系统除外。包括:按照gbt38031进行外部火烧试验,应不爆炸;外部火烧试验:要求试验对象为电池包或者电池系统,或者对电池包或者系统起到保护作用的车身结构可以参与火烧试验。试验环境温度为0度以上风速不大于2.5km/h。测试中,盛放汽油的平盘尺寸超过试验对象水平投影尺寸20cm,不超过50cm。平盘高度不高于汽油表面8cm。试验电池包应居中放置。汽油液面与试验对象底部的距离设定为50cm,或者为车辆空载状态下的试验对象底面的离地高度。平盘底层注入水。外部火烧试验分为4个以下阶段:(1)预热,在离试验对象至少3m远的地方点燃,经60s预热后,将油盘置于试验对象下方。如果油盘尺寸太大无法移动,可以采用移动试验对象和支架的方式。(2)直接燃烧,试验对象直接暴漏在火焰下70s。(3)间接燃烧。将耐火隔板盖在油盘上。试验对象在该状态下测试60s,或经协商同意,继续直接暴漏在火焰中60s。耐火隔板由标准耐火砖拼成,也可以用耐火材料参考此尺寸制作。(4)离开火源。将油盘或者试验对象移开,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h,试验对象外表温度降置45摄氏度以下。
电池系统按照8.2.14进行过充电保护试验,试验应在20摄氏度的环境温度或更高温度下进行;按照电池系统厂家退件的正常操作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正常工作范围的中间部分,只要直言对象能够正常运行即可。在试验开始时影响试验对象功能并与试验结果相关的所有保护设备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于充电的所有相关接触器应闭合。外部充电设备应连接到试验对象的主端子。外部充电设备的充电控制限制应禁用。试验对象应由外部充电设备在电池系统制造商许可的用时短的充电策略下进行充电。如遇到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或发出终止充电电流信号;再或是过充保护控制未起作用结束试验。试验后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9进行盐雾试验,按照GB/T28046.4-2011中的测试方法和GB/T2423.17的测试条件进行试验,溶液采用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置,其浓度为5%±1%。35℃±2°下测量PH值在6.5~7.2之间。后将试验对象放入盐雾箱进行循环试验,一个循环持续24h,在35℃±2℃下对试验对象喷雾8h,然后静置16h,在一个循环的第4小时和第5小时之间进行低压。共进行6个循环。对于完全放置在乘员舱或者行李舱,货舱的样品可不进行盐雾,试验后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10进行高海拔试验,为保护试验人员和实验室安全,厂家应提供电流锐变限值、电压异常值作为异常终止条件。环境实验气压条件为61.2Kpa(模拟海拔高度为4000m的气压条件),温度为环境温度。搁置5h。搁置结束后,保持测试环境,对试验对象按厂家规定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完成以上试验步骤后,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h后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亚标在为合作伙伴提品及体系认证、检测、测试、分析、计量校准、审核评估、验货、培训、标准及行业服务、能力验证、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咨询等全产业链一站式服务,助力合作伙伴在竞争中保持。 致力于打造第三方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的中国,源于中国--服务世界
江苏亚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AST)专业从事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公司拥有专业的检测技术团队与经验丰富高素质的实验室管理人员。 AST已建设成为一个集环境可靠性试验、材料性能测试、电磁兼容(EMC)、安规测试、化学分析、理化检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覆盖/民用、电子电器、汽车、材料、航空航天、通用设备、船舶、机械、医疗器械、纺织玩具、橡胶塑料、运输包装等应用领域,现有规模、测试能力和水平处于行内检测机构的高水平。 AST严格依据ISO/IEC17025:2005进行管理,遵循“科学、、价值、服务”的准则,为企业提供IEC、ISO、IEEE、ASTM、GB、JIS、SJ等国际、国内标准的测试服务,同时还可以依据客户要求对于国内外主要厂商的测试标准进行解读和试验,为客户提供较好的测试技术服务及产品问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