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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异议答辩流程:
1、商标异议答辩必须在1个月内作出;
2、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提交后1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会下发《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3、6-12个月左右,商标评审会对商标异议进行裁定,下发《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
4、商标异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评审会对该裁定进行复这审,如果对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出去起诉。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在商标通过初步审定之后又三个月的异议期,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所以遇见商标异议不要过于慌张,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就可以了。这个时候商标异议答辩就很重要了,直接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而且商标异议的答辩一般都要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且陈述的内容必须要有针对性和有理有据。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均可在初审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如下:
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在法律上是任何人,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业、也可以是个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无利害关系的*三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商标异议人与商标申请人的主要不同点是:一是国内没有从事经营的自然人不能办理申请注册商标,而商标异议程序则允许自然人作为商标异议人;二是新申请商标人与商标有直接的关系,而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商标或引证商标不一定有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办理商标异议事宜,也可以经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但外国的企业或个人办理商标异议事宜根据《商标法》*十条的规定,必须经过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否则不予受理。被异议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未经商标局审查或未登载在《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公告上的商标都不属于可以捉出异议的范畴。商标局正在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的商标,经商标局形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经实质审查予以驳回的商标,均不在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之内。另外,在实际使用中的未注册商标和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也不属于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
商标异议提出的时间按法律规定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登载在《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或错后都不予受理。如商标异议期的是国家法定休息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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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由商标代理人及律师于2007年成立,主要从事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续展等、**、着作权、涉外知识产权等各项知识产权事务。? 合众天成是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福建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共同打造从事知识产权非诉业务到诉讼业务无缝对接的平台。 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原名福州赛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为了提供、、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合作后较为现名。公司拥有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资质,拥有一支化的精英团队,成员多达15人。其中不乏有多年在法院工作经验的退休法官、在知识产权行业执业多年的律师、商标代理人、以及拥有**的**代理人和助理,每个人都具有扎实的理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深厚人脉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