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的主体关系
在这种劳动关系中,存在着三个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
二、可劳务派遣的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三、劳务派遣应签署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看似是“劳务”,但从法律上而言并非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双方是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1、劳务派遣具有三方主体
在标准劳动关系中,存在两个主体,东丽劳务派遣,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单纯的“一对一”模式,没有第三方的介入。
2、存在两个合同
在劳动派遣中,河西劳务派遣,至少应当存在两个合同:一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如果出现了劳务纠纷问题,也是由劳务公司直接与劳动者交涉。
3、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在劳动派遣中,劳务派遣,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但却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相反,和平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虽然并非劳动合同的相对方,但却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
选用劳务外包方式的优势
能够有用削减企业单位的办理本钱。非岗位职工的办理业务都由劳务外包公司来完结,企业能够节约很多的劳作办理本钱,使办理者的精力投入到能够使企业有用增值的主营业务活动中去。
阻断劳作联系,有用分散发包单位的劳作争议危险。在劳务外包联系中,由于发包企业和劳作者无劳作用工联系,即便发生劳作争议,发包企业不需要承当劳作争议的连带责任危险。
无需承当劳作者的对外损害补偿责任。在劳务外包联系中,假如劳作者给第三方形成任何损害,劳务外包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需向受害者承当补偿责任,而发包企业不需要承当任何责任。
企业对一些辅佐岗位选用劳务外包方式,能够有用阻隔相应岗位的职工办理危险
劳务派遣-博高企业-东丽劳务派遣由天津博高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天津博高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它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博高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王经理。
天津恒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主做天津劳务派遣,天津劳务外包,天津保安保洁的企业。公司注册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注册资金500万元,由人力资源从业者创办,是一家以人力资本开发为方向、以信息技术平台为基础、以人力资源外包为主体,以猎头服务为特色、以物业管理为辅助的综合型企业管理服务公司。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主要来自天津本土各大型生产企业,均具有多年的企业人力资源背景、丰富的实操经验并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扎实的团队基础已成为我们服务每一位客户有利的**!公司秉承“让企业与人才之间**”的经营理念,在以“客户为中心,以**创造者为本”的**观的指引下诚信经营,强化整合天津地区及周边各省市的各类用工资源,实现人力资本增值,服务企业,贡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