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新制定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简称CCPSA)开始正式生效。该法案取代了《加拿大危险品法案(HPA)》的第I部分,并重新检视已有40年未更新的安全规章。之前的危险产品法案章部分和第二部分对玩具做出的禁令、限制和管制将过渡到CCPSA相关法规。CCPSA玩具法规(SOR/2011-17)自2011年6月20日起取代危险品法案(玩具)法规(C.R.C., c. 931)。
编辑本段机械物理安全性能
机械物理安全是玩具安全中加拿大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危险产品法案》下属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的第7条和第8条规定了对所有年龄儿童普适的保护要求(如窒息危害、坍塌危险、夹伤危害、利点利边和刺伤的危害等)。第13到27条规定了玩具的要求,如摇铃、松紧带、推拉玩具、小部件等。
根据新颁布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加拿大于2011年制定了新的《玩具条例》(SOR/2011-17),以取代原有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注1]
在机械物理性能方面,新条例第4条规定了包装要求,第7到18条规定了通用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能,第19条规定了噪声要求,第28到43条规定了特定玩具的要求。新条例在规定具体的要求时,是直接描述针对的产品,而不再引用法案中的条款。
随着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将于2011年6月实施,原有HPA下属的实施条例将逐渐转为CCPSA下属的实施条例。在玩具的化学安全方面,目前已制定的条例是《玩具条例》(SOR/2011-17)和《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
《危险产品法案》(HPA)附录I的第I部分和第II部分分别列出了禁止类产品和限制类产品。但是在《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中,只有禁止类产品目录(附录II),而没有限制类产品目录。HPA的禁止类产品有31类,而CCPSA只有15类,这是由于某些禁止类产品已经通过修订整合到现有的实施条例中,或通过修订整合到新条例中,或将制定新条例。
在CCPSA规定的15类禁止产品中,没有涉及玩具。因为相关的规定已经/即将转移到实施条例中。
《玩具条例》(SOR/2011-17)
新《玩具条例》(Toys Regulations)第22至27条规定了玩具的化学安全要求,在第28至43关于特定玩具的要求中,也涉及化学要求。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
新条例第22条规定了玩具中不能含有的7类物质,这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8条是一致的。这7类物质是:;甲醇或含甲醇1%以上的物质;石油产品或含石油产品10%以上的物质;苯;松节油或含松节油10%以上的物质;硼酸或硼酸盐;。
第23条规定了玩具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9条是一致的。即玩具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 mg/kg;锑、、镉、硒或钡元素的含量不得超标,即20℃下在5%盐酸溶液中搅拌10分钟时有0.1%溶出;不能含有任何形式的汞。
第24条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24条是一致的,规定用于吹气的玩具等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含有可直接进中的芳香族化合物、脂肪族化合物或其他。
第25至27条与旧《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第10至12条是一致的。玩具中含有的毒性物质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会被吞食、吸入或被皮肤吸收;以10公斤体重的儿童来计算,玩具中毒性物质的总量应不超过急性口服或皮肤平均致死量(取小者)的1%;毒性不超过附录2的规定。玩具中含有的腐蚀性物质、易燃剂或剂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能接触皮肤;根据附录3进行测试时,不能是强腐蚀性、度易燃或强剂。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或食品容器中,树脂、增塑剂、抗氧化剂、染料、色素等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1%;并且不能含有重金属、重金属化合物、第22或23条中规定的物质、邻苯二甲酸盐。
2011年1月,我们就CCPSA成为法律一事进行了通知。CCPSA于2011年6月生效,其目的是解决或预防消费品对人类健康产生的危害。该法律适用于加拿大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广告商和零售商。
CCPSA由加拿大执行。消费品必须遵循CCPSA下的相关法规要求。CCPSA下所管理的消费品包括但不限于:蜡烛、童车和婴儿小推车、珠宝、睡衣、涂釉陶瓷、婴儿喂养奶瓶、水壶、安抚奶嘴、邻苯、游戏围栏、机动车辆约束系统和和儿童座椅、科学教育套件、表面涂层材料。
2016年7月13日,加拿大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发布了CCPSA下的修订法规。根据法规影响分析陈述,发布修订法规的目的是在2011年修订的基础上对CCPSA下的32项法规进行非实质性变更。各种条例的适用范围被修订以符合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语言。这些修订并没有对消费品的管控要求做出显著的变化,并且不会影响现有的遵守和执行机制。 这些修订包括:
- 废除和取代29项条例(表1)。一些新条例被重命名,如“婴儿喂养奶嘴条例”、“床垫条例”和“奶嘴条例”。
- Amending 3 Regulations:
- 修订了3项条例:
-消费化学品和集装箱条例(SOR/2001-269)被修订为SOR/2016-170;
-含铅消费品(接触嘴)条例(SOR/2010-273)被修订为 SOR/2016-171;
-玩具条例(SOR/2011-17)被修订为 SOR/2016-195。
这29项“新”条例和3项新修订条例已于2016年6月22日生效。
CCPSA 介绍
适用于加拿大国内消费品的供应商,包括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广告商和零售商。
加拿大危险产品法HPA 目前包涵三个部分。HPA 的部分是关于处理消费品的。部分参照的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安排1(安排1,部分和安排1,第二部分)。HPA 的第二部分是管控产品法规和原料公开清单。HPA 的第三部分是关于管理和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CCPSA 生效后,HPA 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不会受影响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将保持不变和有效性。一部分禁令和条例将从HPA 过度到CCPSA。
CCPSA 主要内容如下:
介绍消费品的安全义务;
禁止制造、进口、宣.或销售任何不符合CCPSA 法规要求的消费品;
要求业界及时向加拿大汇报严重事故或缺陷;
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在需要时提供相关产品的测试/研究结果;
若发现危险的消费品,应及时有效地改进,包括允许加拿大回收危险的消费品;
制定虚假或欺性健康或安全声明的消费品包装或标签行为属违法;
要求企业保留相关档案,有助在整条供应链中追踪产品;
提高违规个案的惩罚及增加罚款。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豁免物品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不适用于本应属于“消费品”定义范围的某些产品。该法案的附件一列出了该法案不适用的产品,其中包括、化妆品、药品、食品、器械和等,这些产品由其他法律管辖。
法定指令和条例/ 合并加拿规(SOR/CRC)
项目
废除条例
新条例
(2016年6月22日生效)
1
石棉产品条例(SOR/2007-260)
石棉产品条例(SOR/2016-164)
2
蜡烛条例 (SOR/2011-18)
蜡烛条例 (SOR/2016-165)
3
碳酸饮料玻璃容器条例(SOR/80-831)
碳酸饮料玻璃容器条例(SOR/2016-166)
4
童车和婴儿小推车条例(SOR/85-379)
童车和婴儿小推车条例(SOR/2016-167)
5
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儿童珠宝条例(SOR/2016-168)
6
儿童睡衣条例 (SOR/2011-15)
儿童睡衣条例(SOR/2016-169)
7
有绳窗饰产品条例 (SOR/2009-112)
有绳窗饰产品条例(SOR/2016-172)
8
冰球和室内兜网球手用面罩条例(SOR/2011-20)
冰球和室内兜网球手用面罩条例(SOR/2016-173)
9
玻璃门和围栏条例(SOR/2009- 110)
玻璃门和围栏条例(SOR/2016-174)
10
叫
涂釉陶瓷和玻璃器皿条例(SOR/98-176)
涂釉陶瓷和玻璃器皿条例(SOR/2016-175)
11
危险品(地毯)条例 C.R.C., c. 923
纺织品地面覆盖物条例(SOR/2016-176)
12
危险品(纤维素绝缘材料)条例(SOR/79-732)
纤维素绝缘材料条例(SOR/2016-177)
13
危险品(木炭)条例(C.R.C., c. 924)
木炭条例 (SOR/2016-178)
14
危险品(伸缩门和伸缩围栏)条例(SOR/90-39)
伸缩门和伸缩围栏条例 (SOR/2016-179)
15
危险品(婴儿喂养奶嘴)条例(SOR/84-271)
婴儿喂养奶嘴条例 (SOR/2016-180)
16
危险品(水壶)条例(C.R.C., c. 927)
水壶条例 (SOR/2016-181)
17
危险品(火柴)条例(C.R.C., c. 929)
火柴条例 (SOR/2016-182)
18
危险品(床垫)条例(SOR/80-810)
床垫条例 (SOR/2016-183)
19
危险品(安抚奶嘴)条例(C.R.C., c. 930)
安抚奶嘴条例 (SOR/2016-184)
20
危险品(帐篷)条例(SOR/90-245)
帐篷条例 (SOR/2016-185)
.
冰球头盔条例(SOR/201-.)
冰球头盔条例 (SOR/2016-186)
22
打火机条例(SOR/2008-231)
打火机条例 (SOR/2016-187)
23
邻苯条例(SOR/2010-298)
邻苯条例(SOR/2016-188)
24
游戏围栏条例(C.R.C., c. 932)
游戏围栏条例(SOR/2016-189)
25
家用探测器条例(SOR/2009-193)
家用探测器条例 (SOR/2016-190)
26
机动车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条例(SOR/2011-16)
机动车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条例 (SOR/2016-191)
27
科学教育套件条例(C.R.C., c. 934)
科学教育套件条例 (SOR/2016-192)
28
表面涂层材料条例(SOR/2005-109)
表面涂层材料条例 (SOR/2016-193)
29
纺织品易燃性条例(SOR/2011-22)
纺织品易燃性条例 (SOR/2016-194)
表1
在上述32项条例发布之前,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发布了以下条例。
- 新引燃倾向(消费品)条例(SOR / 2016-103)于2016年5月20日发布并将于2016年11月17日生效。
- 新婴儿床,小床和摇篮条例(SOR / 2016-152)于2016年6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16年12月29日起生效。关于新法规的详细概述可在SGS Safeguards 137/16上查看。一旦新的条例生效,现有的婴儿床,小床和摇篮条例(SOR / 2010-261)将被废除。
CCPSA下的以下条例保持不变:
- 行政罚款(消费品) 条例 (SOR/2013-101)
- 豁免条例(消费品)(SOR-2015-97)
任何大小足够进入,并且能用盖子或门关上的玩具(比如玩具箱),必须在相邻面有足够大小和数量的通气孔以避免窒息引起的危害;
承受儿童体重的玩具应有牢固的立面以免产生翻倒危险。
深圳市国助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机构至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玩具,电子、电器的电磁兼容,LVD安全,和的RED标准测试,软件APP性能测试,软件确认测试,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化工原料环保检测以及ISO9001,ISO14001,ISO18001企业体系认证服务,取得多个国家机构的认可及授权,并在业界中取得不俗的成绩以及广泛的好评。所拥有的设备与测试环境,具备电磁相容(EMC)、安全(Safety)、R&TTE、化学、机械、玩具、环境可靠性、能效节能等检测能力,为广大厂商提品质量检测认证服务。信誉评级类: AAA级信用企业,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AAA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绿色环保推广产品等。1.欧洲认证—— CE、CB、GS、EN71、E-MARK、VDE、IP 防尘防水等检测认证2.美洲认证—— FCC、ETL、 UL、IC、CSA、加州 65 等检测认证3.澳洲认证——C C- - TICK 、 SAA、MEPS、RCM 等检测认证4.认证—— 中国 CCC、CQC、质检报告(京东.天猫.投标)、日本 PSE、韩国 KC 等检测认证5.其他认证—— 沙特 SASO、尼日尼亚 SONCAP、肯尼亚、坦桑尼亚等检测认证6.化学检测—— ROHS、REACH、Phthalates、PAHS、CPSIA 等检测认证7.电池检测—— 航空运输 U U N38.3、MSDS、IEC62133 等检测认证8.性能测试—— 高低温、盐雾、振动、跌落、撞击、硬度、光照强度、噪音等检测认证等多国认证申请,标准咨询,测试,技术支援,对策,获得认证等服务。全力协助厂商以节省的费用,为您提供科学、准确的检测认证服务,让您的产品通过层层关卡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