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现开展全国各项目业务,涉及行业有(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工商年检、企业资质、企业定岗培训、企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职业技能培训、特种作业技能岗前培训等)信守承诺、质量服务有保障、便民化、透明化、真正的做到为企业着想的服务平台机构。
天津市职称申请及相关事宜:
自2020年起,我市已实现电子书全覆盖,包括职称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自主聘任、以考评及经市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均可通过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获取电子书。
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单位及时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局。经市局备案确认后,申领人员即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本人电子书。
一、证书效力:
(一)电子书与纸质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号、呈报单位、名称、系列、、评审机构、取得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评。
2、取得时间为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评考试日期。
3、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分别对应正、副、中级、助理级、员级。
(三)电子书由市局统一制作,生成的电子版。
(四)本市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
二、证书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APP电子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APP电子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电话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实行电子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三、申报基本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毕业满二年;
2、双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毕业满三年;
3、后取本科毕业满一年,并取得助理职称四年;
4、统招本科,毕业满五年;
5、后取本科毕业满一年,取得助理职称满五年;
6、大专学历毕业满一年,取得助理职称满四年;
7、统招大专,毕业满七年;
8、后取大专满1年,取得助理职称满五年。
四、申报基本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毕业满二年;
2、获得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满一年,并取得满四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七年;
4、统招本科学历毕业一年,取得满五年;
5、后取本科学历毕业满一年,并取得满六年;
6、后取本科学历毕业满十年;
五、申报职称基本素材
1、一寸蓝色背景照片;
2、性学术论文;
3、同等继续教育,学术型继续教育;
4、从业经历,设计方案;
5、从事本行业的荣获奖项;
5、同等级的技术;
6、行业内的专利发明;
7、从事行业的参考文献及设计。
根据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技术〈评审标准〉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及《报评技术职称材料的要求》的通知”(津人〔1994〕47号)文件规定,我市技术职称评审程序如下:
1. 本人申报
技术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任现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总结,并按规定提交所需的各种评审材料。
2. 推荐
(1) 单位在推荐之前,要安排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业绩宣讲,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 由有关、技术或骨干以及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推荐会或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推荐会或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单位不得推荐。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在上报之前应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3) 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其中属于本人表现、历年工作考核情况及学历、资历等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成绩贡献等由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审核盖章。在此基础上,单位正式签署推荐意见。
(4) 为了搞好评后聘任工作,在目前社会化评审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单位确定的推荐数额一般在应聘数额的基础上,拟增加的数额不超过应聘数额的20%。
3. 呈报
(1) 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主管区、县、局审核后呈报到有关系列()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授权组建评审会的单位除外,下同)
(2) 中级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呈报。出主管区、县、局报评的,由主管区、县、局审核后开具委托信,分送到有关系列()负责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
(3) 初级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呈报。出主管区、县、局报评的,由主管区、县、局开具委托信,分送到有关系列()负责初级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
4. 审核
(1) 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的格式、档次、等有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经审核其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该人事部门按申报人所属区、县、局和所属单位填写《报评人员名册》。其中《报评人员名册》送市支撑工作办公室备案,中级《报评人员名册》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核其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该人事部门说明原因,将材料退还原报送单位。
(2) 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和系列主管部门分别对拟提交评委会评审的高、中级材料进行抽查。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按要求重新进行审核。抽查合格的由抽查部门开具评审通知。
(3) 申报人员所报材料不符合本文规定及相应《评审标准》、《试行条例》中有关学历、资历、论文、外语、历年业绩考核等条件的不能参评,已经参评并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5. 评审
各级评审会的评审工作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
(1)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破格申报技术,需事先由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组织有关评委会对其实际理论和知识水平进行考核。考试科目及水平按《评审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按经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或系列主管部门开具的“评审通知”和已备案的《报评人员名册》向相应的评审组递交评审材料。评审组应对申报人员逐一进行评审。
(3) 召开评审会会议。先听取各评审组评审情况汇报。评委会对评审组通过的人员进行评审。如果评审会对评审组未通过的人员有异议,经评委会组织到会投票表决并获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可提交评审会进行评审。
(4)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平等、,拟逐步建立评审会库制度。入库数量一般为该评审会所需人数的三倍以上,主管部门根据每次评审任务的需要,从库中随机检索确定名单,组成评审会。
6. 颁发证书
(1)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的人员,由主管区、县、局到市职称办公室颁发证书手续。其中,的凭评委会印发的评审通过人员通知(简称评审通知,下同),《颁发技术书登记表》(一式二份)。《技术评审表》(一式三份),中级的凭评审通知和《颁发技术书登记表》(一式二份);初级的凭评审通知。
(2) 对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及评审取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职称,注销证书,并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天津市职称申报条件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素材仅供参考学习:
1.技术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2.、书
3.比如书
4.现任该技术职务书
5.明
6.企业获参加社会实践
7.重新确认文件
8.继续教育
9.破格晋升审批文件
10.表作篇(要求完整论文原文)
11.其他论文(作者或著),如有多项请依次类推。
12.科研项目(扫描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或材料、鉴定书、获奖情况、成果内容及推广应用情况等材料)
13.教材、专著或者译著(扫描封面、封底、目录、教材、专著或译著页和有摘要的部分
14.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证书的重要性排序)
15.职称相关的材料(比如工作考核表、、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高校教师培养青年教师情况表、年度考核表、教学年度考核表、研究生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其他材料
16.连续一年天津市缴费记录
2021年天津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
一般要求按照当年的评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一般在每年6-7月启动,8-9月单位组织推荐,年底前完成职称评审,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时间按照评审会评审会议通过时间确定;那就意味申报者4月开始准备自己申报材料,才能迎来申报时间。
一、职称评审的标准?
答: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市级标准和单位标准。
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各职称系列及所属职称评审市级标准。本市尚未制定职称评审市级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本市职称自主评审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市级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自主评审职称评审单位标准。
二、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为在职的技术人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居留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已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市级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市级标准。
三、能否破格或越级申报职称评审?
答: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四、申报材料有何要求?
答: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求以每年度市局公布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为准。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材料。
五、如何提交申报材料?
答: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至业务主管部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材料由谁审核?
答:职称评审会组建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业务主管部门呈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我们可以为您解决论文发表课题、继续教育申报及学习、组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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