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一家制造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固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李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是3500元,绩效工资是1500元。根据公司考勤休假制度,劳动者加班的,以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咨询热线。在公司工作期间,李几乎每天都加班。起初,李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后来,随着加班时间的增加,李觉得公司按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少支付加班费,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李去公司谈判,要求加班费按月实际工资总额计算,并要求公司弥补应得的加班费差额。公司拒绝了李的要求,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咨询热线。随后,李将公司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要求公司补足加班费差额,支付经济补偿。经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了李的仲裁请求。李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李的诉讼请求也被法院驳回。李为什么败诉?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涉及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呢?根据《劳动法》,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咨询热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上海房屋买卖律师咨询?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咨询热线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我们先来看一下刑法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述规定,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可以构成诈骗罪,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的标准。诈骗罪分为三个量刑标准,区分诈骗数额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分别规定了刑罚。那么诈骗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巨大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标准应该如何进行区分呢?**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咨询热线上海青浦区律师事务所电话咨询?
2022年民法典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婚父母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子女抚养费具体有哪些项目?根据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金额时,一般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确定:1.孩子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根据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四、具体衡量抚养费标准金额的因素。1.儿童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赡养费金额的确定原则是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所以在确定赡养费金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些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更好,但也报名参加了各种学习班,当父母离婚时。
一、提出问题。王在A公司工作了10多年,是公司的老员工。然而,**近公司的人事通知他,由于公司业务调整,他暂时不用来公司工作,如果他需要回公司工作,人事会再次通知他。王非常沮丧。他工作认真,工作中没有失职,也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害。公司为什么这样对待他?不要让他来公司工作或支付工资。这不明显是强迫自己辞职吗?王找我们咨询,他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法律分析。王遇到的这种情况绝不是个案。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很多。对于单位内年龄较大或有疾病的员工,往往会采取这种放长假或安排员工坐板凳的方式,迫使员工主动辞职。这样,单位不仅达到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想法并不精明。然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真的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两者之间存在管理和管理的就业关系,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仅承担义务,而且不享有权利。我们常说,劳动不仅是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免费咨询上海在线律师?
那么如何确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呢?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标准,且不区分工资构成,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每月工资5000元,则应以5000元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标准,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贴等。在这种情况下,5000元的工资由基本工资3500元和绩效工资1500元组成。在这种情况下,加班费应根据劳动者每月确定的不确定工资作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来计算。第三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不仅约定了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还约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比如在这种情况下,李的月工资是5000元,基本工资是3500元,绩效工资是1500元,而双方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是3500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低于劳动者每月确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且无不确定工资,则该协议无效,因为它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仍按劳动者确定的工资计算。本案的情况也符合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但由于绩效工资需要根据李的月工作业绩来确定,不是李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能拿到的工资。上海房产律师在线咨询?上海杨浦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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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必须具备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租人构成违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能终止租赁合同吗?出租人是否构成违约?法律上,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原因有两种: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王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合同,只能从法定解除的角度考察王是否有解除租赁合同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出租人在出租前将房屋隔开,违反了法律法规,隔断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因此,出租人与王签订的租赁合同所指的租赁对象已不复存在,租赁合同依据无法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王现在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有法律依据。然而,王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成立。因为,虽然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是由于出租人将房屋分区出租,导致分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但王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知道房屋的情况。当王知道租来的房子是隔断房时,他仍然决定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果租赁案件涉及房屋,王应预见隔断房屋被有关部门拆除,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王现在以此为由主张出租人构成违约,无法成立。因此,王要求出租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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