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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律师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而遗产继承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的。
继承律师,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或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律师,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律师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继承法》*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7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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