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玉兰东苑3栋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映莲。
分立合并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变更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中华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股东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8、银行户。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司训:客户至上、以人为本。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湘潭县从事工商营业执照代办、代理记账、税务代理、服务的财税服务机构,公司于2019年12月由湘潭县市场监督、财政局批准成立!公司由经验丰富的会计师带队成立,公司合伙人均为会计出身,现有会计师1人,中级会计师2人,注册税务师1人,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道德水准高,公司管理层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在代理工商注册方面,公司设立有专门的代理注册部门,现有工商代办专员,部门经理从事工商代办多年,对各地区公司注册、公司变更、进出口业务等流程以及各行业公司注册、变更所需注意的细节都非常熟悉。公司与各级工商税务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税收政策、法规方面的新资讯及涉税服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的学习以及新政策方面的培训,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对企业面临的财税实务难题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立志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好管家、好帮手,为您省钱省力省心创业保驾护航。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全体职员将以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规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