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必要性
1.与否决定权在法院,法官不能放弃必要性审查,否则造成案件不必要拖延和增加诉讼成本,还有可能出现否定当事人有效约定和结算,影响实体公正。还有可能引发建筑行业的混乱。
2.的必要性应作为界定是否委托的依据,而判断必要性的实质标准是审查案件已有证据能否确定工程价款。比如合同有无,是否结算及结算是否有效等。法官应尽可能利用已有证据自行判断,只要案件已有证据能够确定的,不应委托,只有已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才有必要委托。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内容包括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采用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基础锚杆抗拔试验。
一、的提出与委托
对于已完工工程,施工方自己能计算出工程造价,而对于发包方肯定对该造价存疑。此时,施工方可以对以完工工程向法院申请造价。在实践中,比较公允的做法是施工方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机构。施工方在起诉前单方自行申请,发包方如果不认可该结果的情况在《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的,应予准许。”依据该规定如果启动重新,则之前的将成为伤财徒劳。据此,好向法院申请。对于人的选择,可以原告和被告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法院。在实践中,原告或被告都可能和人接触不多,但都担心人和对方有的关系。这种情况下,法院比较公允。
二、的事项
依据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的除外。”当事人申请的具有部分性,一般只对申请的内容做。对于已完成工程只对已完成部分进行。
三、期限和程序
期限依据《司法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司法机构应当自司法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事项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或者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机构与委托人对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时限。”据此,就已完工须在30日内完成。而竣工的造价工程时间较长,有的长达1年。
四、程序
程序依据《司法程序通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司法人有权了解进行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材料。现场提取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事项的司法人。现场提取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在实践中,机构会到已完工工程现场勘察,并在查询复制资料进行核算后向委托人提供初稿。委托人可在三天内提出异议。
一般而言,在已完工程中,承包商会将已完工程的造价报高,而机构会核减该造价。
五、核减情形
已完工工程造价计算时分为现场完成产值类、现场措施类、已购材料类、机具项目管理费和补差类。核减也按这五类逐项审核。时一般有如下核减造价的情形:
(一)现场完成产值类
1、勘察时确定为未施工的工程量的准备工作发生的费用。如为未施工的工程的测量放线费用。
2、原技术比例不合理。
(二)现场措施类
3、费用存争议,如部分器具拆除费和进出场运费。
4、费用比重大的设备已退货而未能提供或对方认
关于“工程质量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取得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进行的检测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令),分为见证取样检测和专项检测。
1、见证取样资质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包括:水泥、钢筋、砂、石、混凝土、砂浆、掺加剂、钢绞线、锚夹具和沥青等)的取样检测,以确定材料的性能。
2、专项检测资质是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功能的项目进行的抽样检测,以确定其功能(如:强度、承载力、连接封闭情况和尺寸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要针对建筑物施工期间的地基处理、桩基础的检测。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以及基坑锚杆锁定力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主要是在工程现场对已构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和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钢结构工程检测 主要是指对以钢结构构件为主要承重体系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进行的检测,包括:钢结构焊接质量、钢结构涂装、钢网架结构的变形以及连接节点、机械连接件及高强螺栓的力学性能检测。
(4)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主要包括: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目前因为幕墙使用率偏低,此项资质的申请和签发较少。
3、工程检测依据的主要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令141号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205-2001等
云南思欧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代号为YNSO)是从事房屋检测鉴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本公司接受部门、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委托,对各类建设工程和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测,以保护国家、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 公司具备省CMA检验检测资质认证以及住房和城乡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具备雄厚的工程检测鉴定的技术力量,现有2名,国家一级注册2名,国家注册程师1名,工程师5名,检测人员20余名,组成了一支具有高水平工程检测鉴定能力的技术团队。 公司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及省内外多家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云南多家工程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技术合作,以保证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公司采用国内外的仪器设备,所有检测设备定期通过计量机构认证并有完整的计量合格证书,以确保检测鉴定数据的准确性。能立从事以下业务:1、地基基础工程检验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验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验检测;4、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含基坑);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6、建筑电气工程检测;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8、公路(**)工程检测;9、见证取样检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始终坚持“公平、科学严谨、准确可靠、”的宗旨,并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和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服务社会。 公司人员本着科学、、、准确、及时的原则为所服务的工程项目提供了准确、可靠的试验数据,**了社会的公认。 业务范围 您现在的位置: 页 → 业务范围 检测鉴定业务: 1.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学校等房屋的安全性鉴定 2.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3.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4.灾后建筑物的鉴定(灾后建筑物的损伤情况) 5.房屋质量安全性鉴定 6.施工周边房屋安全性鉴定(爆破,修路影响周边房屋) 7.拆改房屋安全性鉴定 8.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9.房屋加固增层改、修缮扩建鉴定(改变房屋受力途径,夹层、加层改造) 10.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房屋安全事故鉴定 11.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 12.文化、体育、、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 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 13.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装饰装修是否影响房屋原结构安全) 14. 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 15.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16. 在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专项检测鉴定: 1、房屋楼板、梁、柱、墙裂缝的专项鉴定,评定是否影响结构安全 2、钢筋(化学螺栓)拉拔试验:掌握植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楼板静载试验:掌握楼板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使用要求。 3、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