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于下月5月1号起正式实施,备受化妆品行业关注的化妆品功效检测,规范中讲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局的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虽是硬性要求,但给给各大企业吗设置了缓冲期,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即可。
该规范还有哪些内容呢?中科检测为您梳理了部分要求,如下:
化妆品功效评价是对其功效性宣称进行科学支持的有效手段,通过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评价等多种方法对化妆品功效进行综合测试、合理分析和科学解释。
为规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共治和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中科检测严格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内容,针对保湿功效评价、舒缓功效评价、祛斑功效评价、祛皱功效评价、祛痘功效评价等项目,测试真实数据,提供标准化、智能化检测平台,全程,快速响应,排单周期短,为商及原料商提供的化妆品功效服务。
化妆品功效评价的机构标准:
承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实验室规范,完成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和出具报告,并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完成后,应当由承担功效评价的机构出具化妆品宣称评价报告。功效宣称评价报告应当信息完整、格式规范、结论明确,并由评价机构签章确认;
化妆品评价的试验方法:
除有规定的情形外,化妆品宣称评价试验应当**选择下列1、2项试验方法,1、2项未作规定的,可以任意选择下列3、4项试验方法:
我国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我国其他相关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载明的方法;
国外相关法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
国内外组织、技术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指南发布的方法、学术杂志、公开发表的方法或自行拟定建立的方法,在开展评价前,评价机构应当完成必要的试验方法转移、确认或验证,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
我的产品需不需要做功效评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及安全性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需要做哪些项目?
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芳香、爽身、染发、烫发、发色护理、脱毛、除臭和剃须剃毛等)化妆品;
通过简单物理遮盖、附着、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如物理遮盖祛斑、物理方式去角质和物理方式去黑头等)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的化妆品;
中科检测提供化妆品功效评价及原料常规检测、备案检测、流通检测、成品及原材料成分分析、配方分析等技术服务;提供进口/国产化妆品备案、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等技术服务;提供风险物质检测、抗生素检测、糖皮质检测、性检测等技术服务;提供化妆品评价、化妆品毒理评价、人体/体外安全性评价等技术服务;提供国产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申报、化妆品评价等相关法规咨询服务。
中科检测是科学院旗下的第三方检测品牌,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由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全资成立,总部设立在广州,是一家集检测、检验、认证、技术服务、、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机构,为**范围内的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中科检测服务类别包括危废鉴别、生态环境监测、工业消费品检测及认证、环境可靠性试验、食品农产品检测、健康产业检测(公共卫生检测、产品检测、化妆品备案检测、卫生用品检测、空气净化器和涉水产品检测)、动物理试验、物一致性评价及杂质分析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