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讲过,很多上市公司采用的持股平台的方式,可以通过核定的方式进行。但是如果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上市公司,就无法采用这种方式,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自然人股东股权减持如何节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减持解禁后限售股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转让方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因此,自然人股东可以通过改变证券账户开户地,实现减持地的变更,而部分地区可以申请到财政扶持政策,可以将缴纳的个税的35%以上返还给自然人股东。
一、自然人股东减持的税务筹划
方案一:洗股
个人转让解禁后限售股是指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后的次转让,该次转让完成后,被转让股份的性质转化为普通股,受让方如果是个人并且再行转让的,免缴个人所得税。因此,自然人股东可以在其持有的限售股解禁后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将限售股以较低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从而实现“洗股”的目的。限售股的性质转化为普通股后,再由受让方进行减持,从而实现与的目的。
.实现路径一:新设公司
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股东可以在上海低税负地区设立投资公司,再通过换股、并购重组、协议转让等资本运作方式将其持有的限售股以较低的税负成本向外剥离,终在低税负地区通过新设的投资公司实现减持,并且能够避免巨额企业所得税税负。减持形成的利润可以留在境内低税负地区,也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往回转移。
企业股东减持的税务筹划
上市公司的企业股东减持限售股的税务筹划以降低企业减持环节的企业所得税为目的。有一些企业股东的背后仍然是自然人股东,因此,有些减持筹划的终目的仍然指向服务于自然人股东。
方案一:向个人协议转让
企业转让解禁后限售股的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向其自然人股东分派红利时又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整体税负为45%。因此,企业股东可以在限售股解禁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较低的价格将所持有的限售股协议转让给其自然人股东。待解禁后,直接由自然人股东通过上述自然人减持筹划方案实施减持,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方案二:解禁后高送、转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限售期内基于限售股而进行送、转股所形成的同样视为限售股,解禁后对送股、转股的转让环节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上市公司在解禁后进行送、转股所形成的不属于限售股,个人在转让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因此,自然人股东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在限售股解禁后实施高比例送、转股,转让这部分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兑现:
政策真实性:确保入驻和园区签署有效协议,为之后政策兑现奠定**基础
筹划方案合法性:合法是一切经营动作的前提,今年大家都会深刻感受到个税稽查全面来袭,今年很多地方在核定征收上谨慎,如果有人说不管多大业务量都可以做核定征收,那你要留个心眼了。
兑现周期:时间就是金钱,不同园区不同税种兑现周期不同,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兑现,当然是越快越好。
政策时效:不是说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的,目前有的园区政策2021年就截至,有的是注册之日起10年内,所以你要了解政策能享受多久,尽可能享受扶持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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