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豫永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培养了一支的服务团队,为您提供各种公司代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服务,承接商务、税务、财务、生活等方面的代理、申请业务。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纳税申报的后果:
1、如果不按时申报纳税,企业就会有欠税信息,导致企业异常,如果以后去处理的话,不仅要把税款补上,还需要面临很多的罚款,这是很麻烦的。
2、如果一直不申报纳税,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信息,税务异常后,就需要拉出异常,虽然说能拉出异常,但是异常信息会一直存在的,以后企业信用一直会有影响,包括以后银行等情况。
3、被拉入异常后,税务机关会电话通知您,如果您还是不处理的话,企业的法人、股东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后飞机、高铁都不能给正常的出行,这是很严重的。
4、企业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将上门查账。
纳税申报作用:
1、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就是说公司负责代扣代缴您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且进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因此,通常情况下您自己是不必申报的。
2、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过规定数额的(12万以上),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有上述情况的您就必须自己申报。
纳税申报对象:
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包括:
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
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4、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5、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二)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舟山市豫永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优良的技术服务,可靠的人才服务,深入的监督服务,全面的配套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
舟山市豫永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1日,注册地位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港航**大厦B座3403室,法定代表人为赵斌。经营范围包括代理记账;会计服务业务咨询、申请企业登记服务及相关信息咨询;知识产权(除**)代理、转让、登记、咨询、检索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