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对投入的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答: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关于房屋或其他租赁物的转租规定?
答:
(1)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转租期限(二房东的合同)**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大房东的合同),**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4)承租人(二房东)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生效吗?
答: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答:先看合同约定。如无约定的,出租人应当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承租人仍逾期支付的,则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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