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如果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中,必须重视环境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凡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区、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等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工程,必须国家和省市的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简单分为点状项目和线状项目,点状项目包括房地产、厂房、矿山等,水保方案一般采取周边控制的方式控制水土流失,如施工围墙、周边排水沟、沉砂池,出口设洗车池并配冲水设施。线状项目一般较经历不同地形,较为复杂,主要以公路、雨污水管网、地铁、铁路、燃气管道等为主,可简单分为路堑边坡和路堤边坡,对于道路来说,选址应尽可能避免大挖大填,随形造势的原则。水保方案也可分为房地产类、矿山类、公园类、公路类、管线类等。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从减少水土流失的角度,对项目施工方法与工艺进行分析和评价,尤其是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环节,如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工程占地、施工顺序是否有利于降低水土流失、弃土(石、渣)是否做到分类堆放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尚未明确的,应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对主体工程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界定,目的在于评价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为补充、完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提供依据。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要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评价结合进行,可依据《技术标准》附录D先对主体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功能性界定。
植被调查主要收集项目区地带性(或非地带性)植被类型、乡土树种、草种、林草覆盖率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便于方案有针对性地布设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成活率高的植物类型。
水土保持敏感点调查是分析生产建设项目选址(线)合规性的关键,也是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的关键。应重点调查项目区是否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水土保持敏感点,对涉及的应给予重点关注。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第3.2节“项目约束性规定”的,应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原主体工程或弃渣场选址(线)方案的分析结论。
调查中,应注意收集项目区水系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区划图、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等基础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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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信水利咨询作为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河南省节约用水协会理事单位,河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单位,绿色建筑产业会单位,坚持奉行“诚信务实、协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和技术保障。公司运营纳入规范化、标准化体系。 筑信水利是致力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服务;水文调查与评价;节水管理技术服务;流域(区域)规划评价;防洪评价;山洪灾害调查与评价;排污口论证;水污染调查评价与治理;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水士保持监测验收;节地评价;土地复垦技术咨询;土壤污染调查评价及治理修复;生态环境红线控制影响调查与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及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性高新企业。团队以”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中国和天津房地产开发商及建设单位提供了服务。截止到2019年7月 累计完成各类报告书编制工作200多项,并成为该领域的标杆企业。 作为水土保持编制服务企业,我公司坚定不移的贯彻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想,并秉承着“诚信、务实、协作、共赢”的服务理念,以饱满的信心和勇气面对未来所遇到的所有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