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劳动仲裁纠纷 明伦律师事务所供应

    苏州劳动仲裁纠纷 明伦律师事务所供应

  • 2021-12-30 04:36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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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失性辞退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苏州劳动仲裁纠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苏州劳动仲裁纠纷,苏州劳动仲裁纠纷,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年休假,是否有效。苏州劳动仲裁纠纷

    劳动者经过公司的层层选拔,终于顺利通过招聘录用环节之后,就到了入职手续办理环节。在入职手续办理中,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如实告知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劳动者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与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因入职手续的办理而产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入职,情节严重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吴中区双倍工资劳动仲裁使用期间离职是否有补偿。

    工伤认定结果下来以后,医疗费该由谁出?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经过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本人不需要承担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因为报销需要在治病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那么前期医疗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因为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社保未报销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同时单位也有义务垫付前期医疗费用。如果发生下列费用,用人单位也应支付:治病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通俗地讲,就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没有一个明确的到期时间。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比较好规范。所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在用人单位面对裁员风险时,无固定期限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优待。
    厂里拖着不发工资是不是恶意欠薪。

    职工发生工伤后,发现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并且拒绝垫付医药费,该怎么办?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律师在线解答劳动仲裁相关问题。吴中区双倍工资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咨询工资方面的问题。苏州劳动仲裁纠纷

    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都是职工、用人单位将其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其依法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裁决。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争议双方具有特定性。一方是职员,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必须是职工、用人单位因劳动(人事)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仲裁机构具有行政司法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具有行政司法性质,属于国家仲裁。 仲裁具有诉前必经的阶段性。仲裁是诉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劳动(人事)仲裁调解书、裁决书是依法制定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必须自动履行。苏州劳动仲裁纠纷

    明伦”二字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意有讲学论道、传播文化与学术研究之义。


    明伦律师事务所(Bright & Young Law Firm,下称“明伦所”)是一家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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