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专利申请时机 把握专利申请的时机是防止破坏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一旦发明内容在申请日前被公开,即使这种公开是申请人自己造成的,或者通过合法的程序造成的,也将导致申请人丧失获得**权的资格。 先申请专利后发表文章:无论科研论文还是学位论文,如果发表的时间在申请日之前,而公开内容又涉及专利申请的实质,将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但是,发表时间在申请日之后,不会产生上述后果,而且不需要等待**公开或者**授权即可发表文章。 先申请专利再进行转让: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不受法律保护,转让的过程中如果不对技术内容进行保密处理,在转让失败后,受让方将获的技术内容用于其生产和销售,转让方无权追究其责任。相反,申请了**的技术成果受到法律保护,不易被仿制,而且因其将在若干年内得到独占的保护,使受让方获对市场的垄断和较大利润,较利于促成交易。 先申请专利再技术鉴定:一般技术鉴定的参加人应负有保密义务,但是并不排除有泄漏发明内容的情况发生。因此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先申请专利再召开技术鉴定会,如果情况不允许,要严格保密,并且在召开鉴定会后尽快提交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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