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是是对房屋结构和材料安全进行全面勘察,并通过详细的数据计算分析,得出房屋安全状况。下面是近些年来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类型和检测方法。
(一)地基基础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地基生产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4、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二)砌体结构构件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受压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3、受压墙、柱表面风华、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4、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5、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6、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7、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8、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9、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裂缝,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且拉杆体系失效;
10、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150px。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三)木结构构件
木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裁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四)混凝土结构构件
1、构件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梁、板产生超过L/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3、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
4、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宽度大于0.4mm的受压裂缝;
5、梁、板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
6、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7、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8、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9、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
10、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 1%,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11、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12、柱、墙侧向变形,其限值大于h/1250,或大于30mm;
13、屋架产生大于L/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14、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的2%;
15、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16、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五)钢结构构件
钢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各连接节点的焊缝、螺栓、铆钉等情况、应注意钢柱与梁的连接形式、支撑杆件、柱脚与基础连接损坏情况,钢屋架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
钢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90%(R/γOS<0.9);
2、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切口;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
4、受拉构件因锈蚀,截面减少大于原截面的10%;
5、梁、板等构件挠度大于L/250,或大于450mm;
6、实腹梁侧弯矢高大于L/600,且有发展迹象;
7、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中规定值的1.2倍;
8、钢柱顶位移,平面内大于h/150,平面外大于h/500,或大于40mm;
9、屋架产生大于L/250或大于40mm的挠度;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导致屋架倾斜,倾斜量超过h/150。
一、危房概念
危房,即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
受理委托→调查勘测→分析验算→评级定论→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三、危房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房屋的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五、构件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Td:危险构件
Fd:非危险构件
六、房屋结构类型划分
木结构
钢结构
砖木结构
砖石结构
砖混结构
钢混结构(含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等)
混合结构(含有上述两类以上的结构)
七、综合评定原则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八、构件危险性鉴定
地基基础: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砌砖结构构件:重点检查砌砖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砖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裂缝和位移状况;
木结构构件: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结构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剪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混凝土结构构件:重点检查柱、梁、板、及屋架的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状况,柱的根部和顶部的水平裂缝,屋架倾斜以及支撑系统稳定等;
钢结构构件:重点检查各连接节点的焊缝、螺栓、铆钉等情况,钢柱与梁的连接形式、支撑杆件、柱脚与基础连接损坏情况,钢屋架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
九、μ与鉴定结论
μdf≥0.75,属D级
μds≥0.75,属D级
max(μA,μB,μC,μD)=μA,则综合判断结果为A级
max(μA,μB,μC,μD)=μB,则综合判断结果为B级
max(μA,μB,μC,μD)=μC,则综合判断结果为C级
max(μA,μB,μC,μD)=μD,则综合判断结果为D级
十、Psdm与鉴定结论
Psdm<5%,则综合判断结果为A级
5%≤Psdm<17.5%,则综合判断结果为B级
17.5%≤Psdm<65%,则综合判断结果为C级
65%≤Psdm,则综合判断结果为D级
十一、符号规定
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
μdf—地基基础d级的隶属度
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隶属度
μdes—维护结构d级隶属度
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十二、危房鉴定法规、规章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129号令)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010—2002
《砌砖结构设计规范》G003—2001
《木结构设计规范》G005—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017—200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011—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十三、鉴定人员规定
危房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技术人员参加;
对于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有权另外聘请技术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
十四、危房处理建议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有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十五、鉴定费
房屋所有人的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
鉴定为危房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
鉴定为非危房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十六、危房治理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房,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部门有权有关单位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是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等五类。
1、房屋完损检测之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或者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符合完好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完好房。
2、房屋完损检测之基本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3、房屋完损检测之一般损坏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的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4、房屋完损检测之严重损坏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2)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5、房屋完损检测之危险房(即危房)
当房屋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时,应评定为危险房。评定标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评定。
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5、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贰进行的普查。
—— 既有建筑物检测评定类型 ——
既有建筑物检测类型主要有:
① 房屋结构抗震性能鉴定与评估 ② 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 ③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监测 ④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⑤ 危险房屋的检测鉴定 ⑥ 灾后建筑物的安全检测与评估 ⑦ 历史建筑的综合检测评估 ⑧ 其他专项检测
房屋检测应根据实际情况及要求,选用不同类型的检测,检测内容、方法及要求应符合相应检测规范的具体规定。
湖北维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以建筑工程领域检测鉴定为基础的多元化公司,依靠成熟完善的平台资源和周密布局的分支机构,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的技术服务。依托自身的资金优势和平台渠道,构建完善的研究与开发平台,将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优势转化为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了技术服务产业化,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优势,有力推动了国内检测新技术、新仪器、新规范的发展。公司团队秉承“团结、正直、勤奋”的企业精神,以保障质量为己任,以过硬技术为根本,以高度的责任心,打造检测技术平台,切实做好检测咨询与技术服务工作,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和精准的服务。提供各类检测和鉴定服务: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可靠性鉴定、房屋结构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建筑幕墙检测、桩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电线电缆检测、厂房结构安全性鉴定、厂房验厂检测、危房鉴定、房屋安全检测、厂房承载力检测、光伏荷载检测、房屋抗震鉴定、广告牌安全检测、厂房结构安全检测、保温材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管材检测、钢筋及其焊接与机械连接的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沥青、沥青混合料的检验、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的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的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建筑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变形性能的检测及各种在建工程材料检测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