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优博启航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是天津市工商局下属的服务单位。我中心是以一站式服务为宗旨,现有化的人才团队。服务于各大中小企业综合机构,我中心主要业务(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变更、企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等工作)。
天津市职称申请及相关事宜:
自2020年起,我市已实现电子书全覆盖,包括职称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自主聘任、以考评及经市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均可通过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获取电子书。
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单位及时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局。经市局备案确认后,申领人员即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本人电子书。
一、证书效力:
(一)电子书与纸质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号、呈报单位、名称、系列、、评审机构、取得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评。
2、取得时间为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评考试日期。
3、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分别对应正、副、中级、助理级、员级。
(三)电子书由市局统一制作,生成的电子版。
(四)本市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
二、证书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APP电子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APP电子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电话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实行电子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三、申报基本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毕业满二年;
2、双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毕业满三年;
3、后取本科毕业满一年,并取得助理职称四年;
4、统招本科,毕业满五年;
5、后取本科毕业满一年,取得助理职称满五年;
6、大专学历毕业满一年,取得助理职称满四年;
7、统招大专,毕业满七年;
8、后取大专满1年,取得助理职称满五年。
四、申报基本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毕业满二年;
2、获得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满一年,并取得满四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七年;
4、统招本科学历毕业一年,取得满五年;
5、后取本科学历毕业满一年,并取得满六年;
6、后取本科学历毕业满十年;
五、申报职称基本素材
1、一寸蓝色背景照片;
2、性学术论文;
3、同等继续教育,学术型继续教育;
4、从业经历,设计方案;
5、从事本行业的荣获奖项;
5、同等级的技术;
6、行业内的专利发明;
7、从事行业的参考文献及设计。
天津职称已吹响集结号,你等待何时:
申报条件:
1.硕士学位,毕业满二年
2.双学位,毕业满三年
3.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职称四年
4.统招本科,毕业满五年5.后取本科满1年,取得助理职称满五年
6.大专学历,取得助理职称满四年
7.统招大专,毕业满七年
8.后取大专满1年,取得助理职称满五年。
评审时间:
评审根据不同学历和评审人员所满足条件的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本科和专科都是一年评审一次,基本上都是每年的第二三季度开始报名,5月份也是准备时间,也就是6、7月份报名,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底出结果。不论是哪个地区,中级评审时间也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中级报名时间,为什么这么说呢?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报名时间在6/7/8/9月不等,不同省份不一样,但是到基本都是10月份开始中级评审。
申报和有关吗?
是相关的。可以说职称评审申报的,主要取决于近几年从事的工作内容。如果申报职称与无关,需要申请跨考试,才能继续申报职称。
2020年天津职称改版升级了,实行电子化证书
2020年1月根据天津市市人社局通告,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实现了电子化,【书】有了新的变化。
全面启用技术职务任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那么电子证书如何发放?原版纸质证书还具有效力吗?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经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参加市人社局和行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以考”职称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
申请时间:
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组建单位在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用人单位将【自主聘任】取得职称人员信息报送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各职称汇总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市人社局核对上述人员信息,信息无误的,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上述人员可登陆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表明持证人具备相应系列、、层级的技术职务任职,可作为本市技术职务聘任(聘用)、继续教育、执业注册等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原持有的纸质版天津市、中级、初级技术职务任职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更换。
自2020年1月1日起,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由相应职称评审会组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职称,根据档案资料开具职称评价结果查询单。
证书查询:
电子证书信息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查询,并逐步实现通过天津市人力网上办事大厅和“天津人力”APP进行查询。
根据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技术〈评审标准〉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及《报评技术职称材料的要求》的通知”(津人〔1994〕47号)文件规定,我市技术职称评审程序如下:
1. 本人申报
技术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任现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总结,并按规定提交所需的各种评审材料。
2. 推荐
(1) 单位在推荐之前,要安排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业绩宣讲,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 由有关、技术或骨干以及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推荐会或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推荐会或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单位不得推荐。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在上报之前应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3) 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其中属于本人表现、历年工作考核情况及学历、资历等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成绩贡献等由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审核盖章。在此基础上,单位正式签署推荐意见。
(4) 为了搞好评后聘任工作,在目前社会化评审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单位确定的推荐数额一般在应聘数额的基础上,拟增加的数额不超过应聘数额的20%。
3. 呈报
(1) 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主管区、县、局审核后呈报到有关系列()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授权组建评审会的单位除外,下同)
(2) 中级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呈报。出主管区、县、局报评的,由主管区、县、局审核后开具委托信,分送到有关系列()负责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
(3) 初级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呈报。出主管区、县、局报评的,由主管区、县、局开具委托信,分送到有关系列()负责初级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
4. 审核
(1) 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的格式、档次、等有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经审核其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该人事部门按申报人所属区、县、局和所属单位填写《报评人员名册》。其中《报评人员名册》送市支撑工作办公室备案,中级《报评人员名册》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核其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该人事部门说明原因,将材料退还原报送单位。
(2) 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和系列主管部门分别对拟提交评委会评审的高、中级材料进行抽查。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按要求重新进行审核。抽查合格的由抽查部门开具评审通知。
(3) 申报人员所报材料不符合本文规定及相应《评审标准》、《试行条例》中有关学历、资历、论文、外语、历年业绩考核等条件的不能参评,已经参评并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5. 评审
各级评审会的评审工作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
(1)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破格申报技术,需事先由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组织有关评委会对其实际理论和知识水平进行考核。考试科目及水平按《评审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按经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或系列主管部门开具的“评审通知”和已备案的《报评人员名册》向相应的评审组递交评审材料。评审组应对申报人员逐一进行评审。
(3) 召开评审会会议。先听取各评审组评审情况汇报。评委会对评审组通过的人员进行评审。如果评审会对评审组未通过的人员有异议,经评委会组织到会投票表决并获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可提交评审会进行评审。
(4)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平等、,拟逐步建立评审会库制度。入库数量一般为该评审会所需人数的三倍以上,主管部门根据每次评审任务的需要,从库中随机检索确定名单,组成评审会。
6. 颁发证书
(1)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的人员,由主管区、县、局到市职称办公室颁发证书手续。其中,的凭评委会印发的评审通过人员通知(简称评审通知,下同),《颁发技术书登记表》(一式二份)。《技术评审表》(一式三份),中级的凭评审通知和《颁发技术书登记表》(一式二份);初级的凭评审通知。
(2) 对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及评审取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职称,注销证书,并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2021年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岗位,申办职称评审、职称自主聘任的企业及员工,我们报以诚挚的欢迎您一起探讨行业问题,及相关咨询服务。
天津优博启航企业管理公司,是为刚成立的中小解决各项企业服务。 1、企业管理、人事代理、人力资源服务、评审、技能培训。 2、公司注册:有限公司注册、工商个体户注册、一般纳税人注册、提供注册。 3、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代理报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进出口权、税务注册)。 4、工商年检:(代办企业工商年检审计、税务、代码证年检) 。 5、企业变更:(代理企业法人、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等变更事项、税务变更) 。 6、企业注销:(工商注销、税务注销、银行许可证注销) 。 7、企业培训:(技能培训考试取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取证、技术人员申报、专升本学历)。 8、企业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安全生产、民办教学、食品加工、人力资源、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