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原则及标准:
注册资本或出资应达到规定的限额: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
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有具备条件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持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书》的员工不得少于2人,总数应当不少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拟设立的保险公估机构不得与已经中国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重名。
在保险经营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保险公司不可能配备门类齐全的所有人员,而且由保险公司自己评估和保险事故,
其性难以使人信服。 于是从事保险事故勘验、、评估的保险公估人应运而生。
所谓保险公估人,是指依法设立的立从事保险事故评估、业务的机构和具有法定的从事保险事故评估、工作的。他们是协助保险理赔的立第三人,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事故评估、服务。
保险公估公司机构设立注册申请审批
受理机关:
1.保险公估机构(非集团)由所在地的保监局受理;
2.保险公估服务集团(控股)公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会受理
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
依据《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规定,保险公估机构可以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一般分别应当具有发起人、协议或章程、出资数额、名称和住 所、管理人员及公估人员符合规定条件(例如学历为大学本科)或具有相应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什么是保险公估公司?
先简单介绍以下保险公估公司
大家对保险公估这个行业比较陌生,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也是非常巨大,所以现在很多机构收购保险公估牌照
国领航(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从事工商注册、代理、商标注册、税收筹划、北京*、备案、上市并购、股权转让、股权收购、提供资金、*,北京公司注册等各种审批的代理服务机构。提供工商代理、公司转让、公司注册、公司*等服务,从事企业服务行业十年之久,服务客户成百上千,小企业老板到上市公司,期待与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