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高新区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高新区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高新区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用工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的书面同意。直系领导不批准离职申请书怎么办?高新区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
被认定为工伤但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职工虽然不应享受有工伤伤残职工的待遇,但是仍然应享受工伤待遇,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病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康复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当其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金。吴江区多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中的欠薪纠纷解决办法。怀孕的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障?限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通知解除和裁员解除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届满的,应顺延到女职工孕产期及哺乳期满。享有假期待遇。女职工依法享有产检时间、产假、哺乳时间休假。禁止从事劳动的范围。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合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值夜班。获得生育津贴。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主要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
首先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员工入职之后,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企业一年内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视为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同样有权要求企业按十一个月标准支付两倍的工资。其次是劳动报酬不明确的问题。如果公司有集体劳动合同的话,按集体劳动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同工同酬。就是说员工的工资不应该低于公司从事相同工作的其他人的工资。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扣工资。
用人单位能与未认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么?未认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是一般来说是指职工工作期间受伤后,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其伤情被认定为工伤后,但是伤情未能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此种情况下,被认定为工伤但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职工,虽然不应享受有工伤伤残职工的待遇,但是仍然应享受工伤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这是与没有工伤的职工区别之一。被认定为工伤但鉴定没有伤残等级的职工,当其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服劳动仲裁该怎么办?高新区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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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休养人员以及其他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同时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全日制劳动的,应当将其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告知新的用人单位。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例外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高新区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
明伦”二字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意有讲学论道、传播文化与学术研究之义。
明伦律师事务所(Bright & Young Law Firm,下称“明伦所”)是一家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明伦所一直秉承“海纳百川、合作发展”的办所文化与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相当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的发展,本所已拥有执业律师150余名,合伙人41名,上海总所在上海市15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中律师规模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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