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被批捕之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申请并不必然会获得批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到个案,脱离个案来回被批捕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是不严谨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机关、和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批准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行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办案机关在接收取保候审的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并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社会危险性及羁押期限,作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
职务侵占罪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法院、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执行。
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
取保候审后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会被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的;
(五)企图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非法集资罪的数额怎么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进行集资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在具体认定金融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的犯罪数额。
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在量刑时,不能仅以集资的数额为根据,还要考虑手段、次数、危害结果、社会影响等情节。集资犯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不是判处死刑的惟一标准,只有“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才能依法选择适用死刑。对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追缴、退赔后,挽回了损失或者损失不大的,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关于对家庭有困难的罪犯的假释问题
对罪犯家庭有困难,确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提供,如果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当地具备条件,可以不受法定执行刑期的限制,适用刑法第七十三条关于情节的规定,予以假释。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主犯,惯犯、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不予假释。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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