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费、疾赔偿金、疾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
该类案件原则上可不受理。考虑到受害人的实际困难情况,确有必要**处理的,可受理,但应严格控制。受理的条件是:肇事驾驶员是职务行为,且原告放弃对驾驶员的民事赔偿请求,只告肇事车辆所有人的情况。赔偿标准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致,不应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在判决书中给原告留个余地:若肇事驾驶员不构成犯罪,则原告可以就精神损害赔偿部分另行起诉。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已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没有就此作出判决,而告知其可另行起诉,则该另行起诉不属于上述**解释*6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人可以请求*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