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灶台灭火装置 维保期-厨房灭火装置厂商-餐厅灶台灭火装置-灶台烟道灭火装置
细水雾灭火系统由加压供水设备(泵组或瓶组)、系统管网、分区控制阀组、细水雾喷头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组成。为了防止细水雾喷头堵塞,影响灭火效果,系统还设有过滤器。为了便于系统正常使用、检修维护,系统还设有泄水阀;闭式系统还设有排气阀和试水阀;开式系统设有泄放试验阀。
细水雾灭火系统:按照分配管网中流动介质的压力,可以分为高压系统、中压系统和低压系统;按照流动介质类型,可以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按照安装方式,可以分为现场安装系统和预安装系统;按照采用的细水雾喷头型式,可以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按照系统供水方式(主要是按照驱动源类型)可以分为泵组式、瓶组式及其它型式。目前产品主要是泵组式和瓶组式两种型式。
CMJS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减压阀要求如下:
5.5.1 材料
减压阀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5.2 密封
5.5.2.1 用于驱动气体管路上的减压阀,按6.15.1规定的方法进压密封试验,减压阀各密封部位应无气泡渗漏现象。
5.5.2.2 用于喷射灭火剂管路上的减压阀,按6.15.2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减压阀的各密封部位应无渗漏现象。
5.5.4.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试验后减压阀不应有裂纹、损坏,其强度性能应符合5.5.3的规定。
5.5.5 减压特性
按6.18规定的方法试验,减压阀在规定流量范围内测出的减压特性与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相比,其偏差值不应**过公布值的±10%。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抗飞溅实验标准如下:
6.6 抗飞溅试验
6.6.1 试验准备
试验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b)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储存压力充装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储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c)试验应在灭火装置设计允许的小管径、少支路、短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d)试验灶具应放在能提供喷洒速率的喷嘴下方,即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e)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应采用直径1.0mm的K型热电偶。
6.6.2 灭火时的抗飞溅试验
试验用灶具分别为6.4.2.1及6.4.3.1中相同尺寸的深炸锅和炒菜锅,其燃料及用量、点火源、热电偶的布置、温度的测量以及点火过程等均应按相应灭火试验方法中的规定进行。装置启动后观察灭火剂喷射时是否有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
6.6.3 烹调温度下的抗飞溅试验
6.6.3.1 试验用灶具分别为6.4.2.1及6.4.3 1中相同尺寸的深炸锅和炒菜锅,其燃料、加热源等均应符合相应灭火试验方法中的规定。
6.6.3.2 将食用油加入试验灶具内,使油面距试验灶具上沿76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177℃~191℃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mm距试验灶具侧壁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试验灶具的**和侧面分别放置一块宽度不小于762mm的金属板,板上均匀撒上厚度不**过1.6mm的干燥小苏打粉末。点燃火源,将油加热到正常的烹调温度(177℃~191℃)时,关闭火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剂喷射3s~5s时停止喷射,观察金属板上是否有飞溅出来的油点,并测量油点的大小。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单向阀要求如下:
5.8.1 材料
单向阀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8.2 密封
5.8.2.1 正向密封
5.8.2.1.1 用于驱动气体管路上的单向阀,按6.15.1规定的方法进行正向气压密封试验时,单向阀各密封部位不应产生气泡渗漏。
5.8.2.1.2 用于灭火剂流通管路上的单向阀,按6.15.2规定的方法进行正向水压密封试验时,单向阀各密封部位不应产生渗漏。
5.8.2.2 反向密封
5.8.2.2.1 用于驱动气体管路上的单向阀,按6.15.1规定的方法进行反向气压密封试验时,单向阀进口不应产生气泡渗漏。
5.8.2.2.2 用于灭火剂流通管路上的单向阀,按6.15.2规定的方法进行反向水压密封试验时,单向阀进口不应产生渗漏。
5.8.3 强度
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单向阀不应渗漏、变形或损坏。
5.8.4 耐腐蚀性能
5.8.4.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单向阀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其密封性能应符合5.8.2的规定。
5.8.4.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试验后单向阀不应有裂纹、损坏,其强度性能应符合5.8.3的规定。
5.8.5 工作可靠性
按6.17.4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单向阀应能承受100次“开启一关闭”动作试验,其开启、关闭动作应灵活、准确,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试验后其密封性能应符合5.8.2的规定。
5.8.6 开启压力
按6.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单向阀的开启压力不应**过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驱动力要求如下:
5.11.1 驱动力
驱动器的驱动力应符合GA61—2010的规定。
5.11.2 工作可靠性
按6.17.5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驱动器动作应准确、灵活,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驱动力应符合5.11.1规定。
5.11.3 耐腐蚀性能
5.11.3.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驱动器及其附件应无腐蚀损坏。试验后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下降,进行一次常温下的工作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5.11.2的要求。
5.11.3.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驱动器及其附件不应有裂纹、损坏。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保护区是如何定意和划分的?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保护区是指一组热厨加工设备及所对应长度的油烟罩和排烟道进口至烟道*阀处共同组成的被保护区域。一组热厨加工设备可以用一套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保护,一套不足时可由多套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纵向分区保护。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保护规模、投入数量是如何确定?
普通的灭火系统(水喷淋、气体等)是按建筑面积或保护区容积来确定系统的大小,而厨房设备灭火系统是按规范所指的被保护对象所需喷头的数量来确定系统的多少。目前,一套单瓶组自动灭火系统载荷的喷头数量不**过13个,感温易熔金属拉索释放器多15只,灶台保护大长度为7米,烟罩大保护长度为7米;双瓶组自动灭火系统载荷的喷头数量不**过26个,灶台保护大长度为10米,烟罩大保护长度为10米;三瓶组自动灭火系统载荷的喷头数量不**过39个,灶台保护大长度为15米,烟罩大保护长度为15米。
7、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应具备何种条件?涉及哪些的配合?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需要具有相关的单位进行设计,需要提供厨房设备的平面布置图、烟罩和烟道的走向图,如果是已在使用中的厨房,需要设计人员现场勘察后方可进行设计。而且还需要得到水、电、暖通等人员的配合。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造价如何?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造价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所需设备数量以及灶台数量、烟道长度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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