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智能后视镜的后置摄像头 利用内置的摄像头或加装的摄像头,将行车途中车前、车后影像录制下来,并自动保存在智能后视镜的存储设备中。
“部标”要求的技术与世界同步,能通过部标检测,表示国家交通部对公司技术和实力的肯定。选择符合“部标”的产品及服务平台,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双向信息传递,才可无缝接入国家联网联控系统,符合国家大力推进的物流信息化发展要求,并终实现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升级。 作为的物流信息化平台服务企业,为落实《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推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系列标准的贯彻实施,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组织实施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2019)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标准的平台符合性检测工作。
交通运输部各级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规范本企业网约车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
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相关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工作机制,专人负责数据传输工作,明确与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对接工作的责任人、业务人员与系统技术人员,并告知相关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上述人员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告知。
第三章 资质审核及公告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可及时向通信信息中心提出资质审核申请,提交下列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一)车载终端。
1.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申请书;
2.营业执照、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其中申请检测的车载终端型号必须与证书保持一致);
3.检测报告。
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Aerospace Testing Services (Shenzhen) Co., Ltd.简称“AST”)是一家从事产品检测与认证咨询服务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是国内较早从事进出口商品检测、检验、认证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范围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竭诚帮助客户的产品达到不新的要求,在国际市场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在业具有一定的度。公司严格按照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和运行。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认可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CNAS编号:L11965;同时通过了计量认证(CMA),证书编号:201819013737,具备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资质。我们秉承、科学、、的原则,凭借的测试设备和富经验的检测认证工程师,为数千家企业提供的检测认证以及咨询服务。优势项目:交通部794/808/1076/1078/35658/905/883/粤标/湘标/115号文件等,CCC/SRRC/CTA/质检报告(插头插座),EMC整改、ISO体系,CE/FCC/CEC/DOE/印度BIS/韩国KC/ 日本TELEC认证PSE认证/国际CB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