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1.1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
1.2国家质检总局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单,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2收货人备案
2.1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2.2收货人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收货人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联系。
2.3检验检疫机构对收货人的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核实后,发放备案编号。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收货人名单,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食品进口国内收货人(公司)需要以下资质:
1、食品流通许可证
2、进出口权
:没有以上资质或者资质不全,可以用我司资质双抬头报关;个人进口全用我司资质;
我司可以提供个人进口食品进口服务,个人没有公司或者公司没有进出口权的,我司可以提供收货代理公司。
食品进口清关时效
正常到货开始报关报检一直到出卫生证时间大概15个工作日。
如需快速处理快可以3个工作日完成
进口商备案
进口商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系统登陆网址:)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系统生成的备案号和查询编号,凭备案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进口商提交的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经上海检验检疫局核实通过后,准予受理备案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后,发布进口商备案名单。企业可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申请状态。
进口商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办理进口商备案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每份材料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格;
(2)变更内容的情况说明,若变更涉及到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万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批发(及其制品除外);类销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塑料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零售;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