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区——东莞,经营服务范围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临时排污证;大气、废水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验收;排污证;废水废气治理工程;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设备;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酸碱性气体喷淋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纯水设备;OR反渗透系统;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通风降温工程。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的综合解决方案。
东莞环保手续流程:
步骤1,选址,申请营业执照。企业的选址非常重要,强烈建议项目**咨询我司,因为东莞不同的镇区所能批的行业不一样,同一镇区也设定了环保禁入区域。一般而言必须持有工业或商业用地。生产型企业跟居民区要有一定的距离。不少企业已经租下厂房,甚至已生产才发现并不能通过环保审批,造成巨大的损失,这点是特别值得注意的。
步骤2,申报环保,营业执照下来后,就可以进行环保申报,首先由环评师到企业处看现场,按实际情况编写环评(请参考:东莞环评手续流程),如果需要上废水、废气、噪音处理设备的,则与沟通确定工艺。环评编写完毕后根据项目情况向东莞市**或者分局进行申报。这里要注意:环评审批之前设备不可以进场生产,否则将视未批先建进行罚款。
步骤3,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项目审批后开始建设处理设备,生产设备进场。如果出现审批不通过,则需要与**进行沟通,对处理工艺或者生产工艺进行适度调整。
步骤4,环保验收,生产与处理设备完工后,东莞**相关人员会到企业现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由东莞**核发《排污许可证》。项目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验收不合格则按要求整改。
不少企业对自己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做哪一种环评存在不少的疑问。我给各位整理了一下,希望给各位带来帮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对于未列入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项目,则*履行环评手续。
报告书、报告表都需要找环评机构编制,**审批、验收
。登记表就很简单了,如果符合条件,只需要
在网上自助登记备案就可以了。
需要强调的是,各级**将严格执行环评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建设单位擅自降低项目环评等级,将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改成登记表进行备案的,要认定该备案无效,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按照全国人工委《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07〕2号),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重磅举措。
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步,通过县级**网站上的链接地址登录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
第二步,在备案系统中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承诺栏目中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系统中的登记表格式非常简单明了,基本采用选择、填空等方式,并将提供各典型行业的示例样表,便于建设单位自行填报。
第三步,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备案即为完成。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备案完成后,相关信息将同步向社会公开。
(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十一条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4月15日起,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方面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30大类61项建设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另外,根据广东环评改革的重要原则:按照
“该严则严、能简则简”
的原则对建设项目环评进行分类管理,其他企业或将迎来较严的环保督查。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规定,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各行各业实行分类环评管理。以小榄镇为例,常见的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行业有:
1.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仅切割组装的除外);
2.塑料制品制造(仅切割或分装的除外);
3.印刷厂(仅激光印刷的除外);
4.食品制造(手工制作、单纯分装或小作坊除外);
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6.木器家具制造(不涉及化学处理工艺且仅手工制作或采用旋切、锯、削(刨)、自然风干等工艺加工的除外);
7.纸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如使用胶粘剂);
8.电子器件制造(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清洗工艺);
9.电子设备制造(仅组装的除外);
10.工艺品制造(有喷漆工艺或机加工);
11.纺织品制造(仅裁剪、缝制、熨烫或污物清洗的除外);
12.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或年加工100万件及以上);
13.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有喷漆工艺)。
具体环评等级分类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准。
依法应编制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的企业,需委托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出具批复意见后,企业应在投产前落实环评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治污措施,办理排污许可发证或登记,并在领证后一年内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未依法办理环保手续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十三条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关闭。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八十三条款规定,未依法**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九条款规定,未依法**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区——东莞,经营服务范围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临时排污证;大气、废水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验收;排污证;废水废气治理工程;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设备;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酸碱性气体喷淋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纯水设备;OR反渗透系统;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通风降温工程。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的综合解决方案。本机构以社会责任和客户利益为导向,实现了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资源的整合,力求与企业共创和谐的生态环境,努力让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与企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