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有哪些要求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注销程序:
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
二.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吊销转注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活动。 [2]
因此,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必须转为注销,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
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
第三步:国税注销;
第四步:注销;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
第六步:银行账户、注销。
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不明白的,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壹个,一站式企业服务机构。是一家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从创业到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商业服务公司。业务汇集内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知识产权、社保代理、专项审批(百余项行业资质)、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基金会、高新双软认证等近百项企业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