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家大型工厂出口一批产品至地区,之前外国客人对样品没有异议,于是工厂开始生产,货物发运至外国客商那里,经客人验收货物,并准备付与款时,发物的零售包装不是很合格,客人无法接受,客户方要求全部货物退回并重新返工,更换包装。怎么办理退运呢?出口货物退运流程怎么操作
客户提供装箱明细至公司,公司可提供提单收货人,海外货物直接办理海运或空运至中国香港、公司派车提货存入公司保税仓库内;
工厂方面按照加工所需物件准备好零件和包装工具,选派相关技术人员或加工人员至保税区仓库;
相关人员按照既定工艺流程,在一定期限内维修好货物后,重新打包装,发至中国香港或口岸,直接发往目的地终端客户处;
返修的商品进口报关时需要按返修报关,缴纳保证金,返修后出口报关时核销后退保证金。如果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如果该商品的进口有关税,再加,岂不是多缴税了?因为退税退的是,不退关税。且进口报关时的是17%,而出口退税率小于17%,比如退税率是13%,那么岂不是少退税了?
所以,返修后复出口的商品,如果进口有关税,且退税率不是17%,则不宜按一般贸易进口,而是按返修做保税的进口报关。
关于生产企业退运
尚未申报免抵退税(单证齐全),而发生部分退运,若海关直接在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修改的,企业需要在免抵退税明细(单证不齐)录入中进行出口冲减原申报内容,再录入退运后的余额部分重新申报免抵退税明细(单证不齐)和免抵退税(单证齐全);尚未申报免抵退税(单证齐全),而发生全部退运的,也必须在免抵退税明细(单证不齐)录入中进行出口冲减原申报内容。
尚未申报免抵退税(单证齐全),而发生部分或全额退运,若海关要求提供《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简称“退运”)的,企业应通过申报系统“单证采集”——“其他单证业务”下申请开具《退运已办结税务》(目前江苏省国税局退(免)系统未升级,暂以此格式为准)时,申请的调整免抵退税额录入0,税务机关出具退运后,企业也不需要在下月的免抵退税申报(单证齐全)申报退运补税冲减。但需要在免抵退税明细(单证不齐)录入中进行出口冲减原申报内容,再录入退运后实际出运部分进行申报。
已申报免抵退税(单证齐全),而发生部分或全额退运,企业必须通过申报系统申请开具《退运已办结税务》。申请录入时按照退运的数量和原申报的退税率等计算应调整免抵退税额,并在税务机关出具的下月免抵退税申报(单证齐全)进行退运补税申明冲减录入和申报。
注意:“退运”不要在“单证采集”——“其他单证业务”——“出口货物未退税申请”里录入。
关于外贸企业退运
参照“1、关于生产企业退运”部分,只是没有单证不齐和单证齐全的细分。但外贸企业发生退运,应及时对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账务的调整。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关单证;原进口货物品质不良检验书;退货合同或协议;、提单、装箱单、许可等材料。
退运进口报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如果这批货物已经收汇以及核销,原来的发货人应该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且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另外还需提供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凭加盖“已核销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和正本退还企业),或国税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以及保险公司等办,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时,如果未收汇,凭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同时还需填写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原出口报关单号)。:海关检查没有任何问题后会放有关货物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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