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研究院想转让的可以联系我,我公司愿意为你代劳研究院转让业务。北京新思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根基稳固诚信可靠,欢迎致电。
研究院的集中类型:
一、个人资研究院:只有一个投资人,没有其他股东。
二、集体所有制研究院:有两个以上的股东进行投资经营。
三、研究院有限合伙,研究院普通合伙,研究院有限公司。
研究院转让情况:
组织形式:
个人资研究院、集体所有制、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收购研究院变更材料:
1、准备名称;
2、投资人身份z复印件;
3、办公;
4、签订股转协议。
快速注册研究院要求须知:
1、需要名称审核,好3-5个名称以防重名。
2、确定法人.股东.监事.财务的信息。
3、客户,我们也可以。
4、经营范围,有的经营范围都可以加,终还需要工商局审核通过。
5、根据各区的工商相应的材料。
研究院转让程序如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发给新股东出资,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北京新思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一直以“热情饱满、开拓创新”为工作作风,“客户至上”为基本原则,希望通过我们的水平和不懈努力,为广大的客户服务。
北京新思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市朝阳区CBD,是北京市 企业公司注册、工商总局核名、北京各行业研究院转让、旅行社转让办理、财税筹划、知识产权、工商业务代理等企业服务机构之一。 新思路企服团队由拥有多年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组成。新思路企业服务公司提供企业的设立、并购、税务筹划、集团登记、财务顾问、科技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等商务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我们完善的服务,助力中、港、海外企业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管治水平,开拓商机,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多年的企业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社会资源,新思路企业服务公司是一个挑战传统企业服务的革新者,并一直遵循严谨、积与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企业服务行业与市场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