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为众多企业从事了登记注册代理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客户的委托,诚信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与好评。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根据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公司目标:服务好、质量高、规模大、口碑佳的企业。 公司精神:坚韧、团结、探索、奋斗。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湘潭县从事工商营业执照代办、代理记账、税务代理、服务的财税服务机构,公司于2019年12月由湘潭县市场监督、财政局批准成立!公司由经验丰富的会计师带队成立,公司合伙人均为会计出身,现有会计师1人,中级会计师2人,注册税务师1人,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道德水准高,公司管理层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在代理工商注册方面,公司设立有专门的代理注册部门,现有工商代办专员,部门经理从事工商代办多年,对各地区公司注册、公司变更、进出口业务等流程以及各行业公司注册、变更所需注意的细节都非常熟悉。公司与各级工商税务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税收政策、法规方面的新资讯及涉税服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的学习以及新政策方面的培训,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对企业面临的财税实务难题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立志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好管家、好帮手,为您省钱省力省心创业保驾护航。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全体职员将以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规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