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条 为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和管理,根据《*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企业依法治厂,按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企业委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简介
:本书是一部关于民营企业法律知识的指南,全书以知识问答和案例分析的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内容包括企业设立、劳动人事、合同管理、财税管理、经营管理、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信贷金融、公证仲裁、涉外经贸十个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十)其他法律事务。
*四条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由企业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下同)签订聘应合同、协议。
*五条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并尽可能满足企业对律师的指名要求。
必要时可以指派二名以上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组),法律顾问团(组)可以设法律顾问。
未经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助理人员不得立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但可以协助律师做法律顾问工作。
王胜言律师团队代理婚姻家事案件上百件,并成功代理过多起在本地较有影响的案件,熟悉离婚子女抚养、房产分割、公司股权分割等疑难财产纠纷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办案过程中,王律师合法运用一切有效资源,能够采取*优的设计方案、*巧妙的思路,以保证当事人利益的*大化,已得到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 王胜言律师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对新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等法律及相关**解释有着系统的学习和研究,尤其是对婚姻中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赔偿、婚前与婚后财产(按揭房屋、公司股权、等)以及共有财产及债务的分割问题有深的研究,曾参加大学“婚姻家庭实务与创新业务”高阶研修班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