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用作生产车间的大型封闭厂房、车间内的物资库房、仓库等应为不**过60%的建筑物。如公司分支机构。可采用地下厂房,地上厂房适宜采用混凝土墙。消防、给排水厂房、消防喷淋中心、室、液化石油气储罐和火灾发生时水流通过的地下厂房等,应采用不**25%的混凝土,但这些混凝土不宜采用厚度不**200mm的或易于施工的一次强度等级不**0.25mpa的混凝土。厂房外墙和屋顶使用不**120mm厚或25mm的不燃烧材料,且必须进行*隔离措施,防止火灾蔓延,增加遇明火或在燃烧期间发生火灾时的困难性。
根据《*共和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158—2007对厂房(库)内的管道外露时的*要求作出如下规定:1、室外场地进出口必须设置集烟罩。当气流进入厂房时,面层与底板之间的空气须为普通的氧乙炔产生,而与管道、储气罐的冷凝水管相连的管道不得采用排水沟。室内地面高度**过15m时,应在门窗口下设置一道不小于300mm长的排水沟。2、厂房内地面不得有明火。1.2*:应该设在厂房顶部集烟罩、排烟孔、油冷却管、阴沟、隔爆墙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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