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企认定过程中,总有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小编权智天下在此简单罗列了材料准备方面可能出现的错误,以供您参考:
研发组织管理制度漏洞百出
在这一部分材料中,常见的问题:
通过百度抄袭研发组织管理制度,但是没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在制度中直接出现其他地区、其他企业的名字。制度写明了有具体金额的奖励激励方式,但没有材料中没有出现相应的发放奖金、汇款或现金签收的凭证;产学研合作在3年来对多项技术进行研究,但是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中仍全部是自主研发。
32号文件中认定程序相较于以前发生了以下七个变化之一
明确的自主报告事项:
(1)企业获得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只是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172号文件曾规定发生上述情况时,需于15日内向认定机构报告,32号文件报告时限放宽,更有利于纳税人。
(3)新增“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认定程序具体分为企业申请、评审和审查认定步骤。
企业申请
企业要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一定要有研发费用吗?
当然,必须开展研发活动,并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如下要求: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具体内容已当年度的申报通知为准)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苏州思睿晶华是一家集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建设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供应商,由于我司有经验丰富、表现出色、的团队,目前公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初十人扩大到现在四五十人的申报队伍。公司设为高企事业部、础设施事业部、人才项目事业部、创新项目暨金融类项目事业部,遍及长三角,特别是江苏省。